换届既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检验,也是继续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契机
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选对人用好人上,是党中央赋予纪检机关的政治责任
这是伟大征程中的一次整队再出发——
从去年开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领导班子开始自下而上集中换届,将有数十万名领导干部经过严格筛选后进入领导班子。今年,党的十九大相关人事工作有序推进,将从8900万党员中选出2300名优秀代表参加党的十九大。
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选出好干部、配齐强班子,直接关系党的事业接续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关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顺利推进,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
确保选对人用好人、好中选优,考校着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责任担当。去年以来,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各级纪委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严肃换届纪律,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换届纪律就是政治纪律
严格把关首在政治把关
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确立正确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坚持党管干部不动摇,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严肃纪律,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七次全会都明确要求,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换届之年更要讲政治、顾大局,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选对人用好人上,掌握“树木”与“森林”的状况,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
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职责使命。去年以来,各级纪委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把确保选对人用好人这一党中央赋予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
把换届纪律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使之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彰显刚性和威严。2016年1月,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提出“九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处理规定,在换届之初就架好了“带电”的纪律“高压线”,并明确要求各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2016年9月,中央彻查辽宁拉票贿选案,并在地方换届的关键节点进行通报,充分表明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有力诠释了“换届纪律就是政治纪律”的深刻内涵。
把政治标准放在对干部严格把关的第一位,“首关不过,余关莫论”。紧紧盯住“七个有之”和“五个必须”,对在巡视巡察、信访举报中发现的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不坚定、不鲜明,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力,搞小圈子以及在工作中不担当、不尽责,道德品行不过关等问题高度警惕、绝不放过,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四川省南充市某县委书记就自己的交流问题跟组织谈条件,被取消换届人选资格;湖南省溆浦县杨昌英、朱世东等8名村干部,因组织、参加非组织活动,被取消所在乡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资格。因政治意识差、个人廉洁等问题,天津市200余名局处级干部被挡在“门外”。
为了确保党中央关于换届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截至目前,中央纪委机关会同中央组织部先后派出两批督查组,深入31个省(区、市)开展换届风气督查;派出26个督导组对部分省(区、市)党代会选举进行现场督导,对违纪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同时,督促各级纪委把自己摆进去,以严的纪律、好的风气搞好纪委换届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挺纪在前严防“带病提拔”
“全面体检”确保“准确诊断”
纪检机关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体现在对提名人选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上,人们形象地称之为“开路条”。2016年,中央纪委机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381人次。在地方,这个数据更大。去年一年,辽宁省各级纪委对14.2万人(次)提名推荐人选进行廉政审核,对2307人提出不提名建议。
这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任务。辽宁省纪委同志介绍说,最多的时候,他们一次接到了330名干部的查询函。而这些“雪片般”的求证,要求几天内作出回复。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体现了做好意见回复工作在选人用人中的特殊性、重要性。
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案例和巡视发现问题表明,“带病提拔”是选人用人的一大顽疾,不仅损害了干部选拔机制的公信力,更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对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党中央把此次换届当作疏浚干部队伍源头,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契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去年8月,中央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突出强调强化任前把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整治“带病提拔”,刷新吏治的坚定决心。
换届中严防“带病提拔”的一个关键,就在于纪检机关能不能在短时间内,对提名人选的政治表现和廉洁情况给予“全面体检”,向党组织提出负责任的意见建议,这是对纪检干部思想政治水平、政策把握能力和工作作风的重大检验。
加班加点、连续奋战,是换届期间各地纪委的工作常态,表现出纪检干部过硬作风和坚强战斗力。为使工作质量得到保证,各级纪检机关采取了许多有效招数。
联审会签。意见回复要经过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汇总信访举报、巡视巡察、执纪审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后,由各室主任、分管领导、纪委书记联合审查并签字背书。
重点核查。坚持特事特办,对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及时抽调力量,加大核实力度,排除疑点、查清问题。
综合研判。对有反映但一时又难以查清的问题,根据干部的一贯表现、群众口碑等,结合干部所在单位和地区政治生态情况综合研判,并提出明确而具体的回复意见。
……
工作在换届、基础在平时。不难看出,这些特别措施的背后,是纪检机关五年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下的坚实基础和积累的丰富经验——
深化“三转”,把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得到加强;实现巡视、派驻全覆盖,使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死角,为及时、准确掌握监督对象的问题反映,提供了制度和组织保障。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严格分类处置、规范管理,减存量、遏增量,确保无“积压件”,为换届期间集中把关创造了有利条件。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通过建立廉政档案等方式对监督对象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等情况,摸清底数、动态更新;对地区、部门的政治生态状况心中有数、整体把握,确保能随时“说清楚”干部情况并作出客观、全面的评价。
在换届工作中,纪委不仅负责“开路条”,还负责“开罚单”,执纪审查这一手不放松,决不让“提名人选”成为一些人“漂白镀金”的“护身符”。福建省尤溪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林荣尧本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推荐人选。去年换届中,纪委在审核中发现了他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最终不但被取消了人选资格,而且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严明换届纪律
推动责任落实
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在换届中发挥了有力的保障作用。去年以来,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委坚持建立快查快处、立项专办等制度,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仅2016年,湖南省四级换届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38人、组织处理32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通报曝光687人次。
各级纪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通过抓党委推动党委抓、抓书记推动书记抓,推动各级党委切实扛起严肃换届纪律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责任部门“不缩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这正是十八大以来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缩影和一次集中展现。
党委书记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省市一把手带头示范,采取逐级谈心谈话、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辽宁省委建立省委常委抓换届工作联系点制度,去年全省集中换届期间,在省委书记李希的带领下,省委常委班子成员下到自己联系的地级市指导工作,确保换届保持正确方向。
推动责任主体抓换届纪律。广东省纪委与省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共同组建专项查核组,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情节严重的举报,直接查核或实地督办。河北省纪委会同有关部门组建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分批、分阶段赴全省各地监督检查,把严明纪律贯穿提名、考察和选举等各个环节,确保换届工作推进到哪一步,纪律就跟进到哪一步。
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浙江、湖北等地列出“五个责任主体”责任细化清单,并明确,对因履责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影响恶劣的,将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责任。云南省福贡县匹河怒族乡党委书记张玉雄因履责不力被问责;四川省在县乡换届工作中,问责处理了7名违反换届纪律的责任人。一个个典型案例的公开通报,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截至目前,各地组织提名人选高票当选成为普遍现象。与此相对应的是,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数量同比大幅下降。换届,成为各地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一次具体实践。中央纪委组织部有关同志表示,“从目前情况看,地方党委、纪委换届风气明显好转,可以说做到了风清气正”。
换届风清气正,既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成效的体现,也是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新开端,对于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必将产生更为深远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