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后悔,原先的思想认识就是错的,认为给亲戚朋友帮个忙拿点东西没关系。我是执法干部,收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是绝对不行的……”谈起对自己违纪行为的认识,浙江省苍南县市场监管局灵溪分局原工作人员黄荣誉懊悔不已。还有两年多就可以退休的他,却因为违规收礼两次被“绊倒”。
2016年11月17日,苍南县纪委接到举报,反映黄荣誉在帮助餐饮店办理证照期间,收受餐饮业主香烟提货券。接到举报后,县纪委调查人员很是疑惑,怎么又是他?当年5月12日,黄荣誉就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香烟提货券、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还没过,他怎么又犯同样的错误?
“这是诬告,上次被你们处分后,我就认真改正错误,怎么敢再收礼呢?你们要帮忙还我清白!”11月23日,调查人员找黄荣誉了解情况时,他对被举报的问题矢口否认。经过反复分析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细节,同时调阅监控、调查香烟提货券来源和去向后,调查人员确定黄荣誉是在隐瞒自己的违纪行为。12月7日,调查人员再次找黄荣誉核实情况,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他终于承认违规收礼问题。
原来,在11月8日,黄荣誉和同事对该镇餐饮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检查中,他们发现一家火锅店属无照经营,当场要求该火锅店经营者王某暂停营业并补办相关证照。为在办证过程中得到照顾,王某随后跟黄荣誉攀起了亲戚,并送他两条软壳中华香烟的提货券,黄荣誉收下后便将提货券兑换成1200元现金用于个人消费。
黄荣誉解释,调查人员第一次找他了解情况时,他心里很害怕,但又不敢承认。经过一个晚上激烈的思想斗争,第二天他就将1200元现金退还给了王某,之后便认为高枕无忧了。他没有意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组织找他谈话了解情况时,不如实说明情况反而试图隐瞒、掩盖问题,是错上加错。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然而黄荣誉在初次违纪受到处分后却不思悔改,在处分期内再次收受所谓的“人情礼”,触碰纪律红线,问题非常典型,教训十分深刻。最终,黄荣誉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及违反政治纪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其分管副局长陈里均也因管理、监督不力被问责,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剖析警示
处分期内再次违反纪律规定,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并试图隐瞒、掩盖事实,这种不知止、不收手的违纪典型,已是毫无敬畏、戒惧之心。看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恒心和毅力,紧紧咬住、一寸不让。
纪律是钢铁,谁碰谁流血。写在纸上的党纪条规,就是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必须严肃认真地坚决执行,如有违犯、必受惩戒。对于那些屡教不改、常违常犯的人,就得加大惩治力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相应处理手段,让违纪者追悔莫及,让群众看到我们党加强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
党员干部切不可因一时侥幸、一时贪恋、一时懈怠,在作风上踩了“线”、越了界,否则只能是悔不当初,既被从严查处,又遭公开曝光,成为家人、朋友、同事眼中的“反面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