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5年第14期

社论

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

要闻

习近平在吉林调研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10月召开十八届五中全会

王岐山在陕西调研  

中共中央决定给予令计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将令计划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专题 半年亮点工作集萃

正风反腐在路上

西: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反腐最前沿

江苏:以纪律为尺严管实治

湖南:向“市县巡视全覆盖”目标坚定迈进

贵州:专项巡视“快、准、狠”

山东:纠正“四风”一寸不让

湖北:打出“组合拳”坚决防反弹

河北:上下联动严惩“蝇贪”

广东:“抓大不放小”成为新特征

河南:把追逃追赃当战役来打

辽宁:追逃追赃全面协调展开

浙江:鼓起监督执纪问责的精气神

云南:提高忠诚履职的意识和本领

13个省区市依据中央精神出台《提名考察办法》

特别关注 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压力上肩 责任生根

抓重点解难点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以高度政治自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四川:拧紧问责发条 压实责任担子

福建:对履责不力者“拍板子”“摘帽子”

不扛责,就要被追责

推动责任落实靠的是实干加创新

巡视

“带题不定题,巡中来选题”

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实

双流:发福利也要守规矩

海盐:考核“指挥棒”助力抓早抓小

广安:普规普纪让党员干部懂规矩明底线

建湖:建立约谈制度防微杜渐

时评

爱嘚瑟的干部要当心

仕途看涨,更别张狂

不能让有为者替不为者买单

盯紧惠民资金的“最后一公里”

锐评

一组

论坛

用硬制度破除潜规则

官商关系,简单还是复杂

跟马克思学“做人要实”

纪律审查

纪律审查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短评:用纪律唤回“初心”

释疑答问

事业单位中“双肩挑”人员被给予撤职处分,其工资待遇如何处理?

文化传承

古语今悟:“治四病”小议

悌与个人修为

说“圣”

历史回放

拼将十万头颅血 须把乾坤力挽回

抗战老兵口述:一段秘密打入日军内部的传奇经历

国画大师李苦禅的地下抗日往事

“死”字旗

二大党章:严明纪律的开始

邓中夏:用生命维护党章尊严

清风文萃

“好官”贾政的“无为”悲剧

事业单位中“双肩挑”人员被给予撤职处分,其工资待遇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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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事业单位中具有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双肩挑”人员(工资是按专业技术职务套改的),因违纪违法被给予撤职处分后,其工资是否受影响?如果受影响,应该按照什么规定标准降低工资?

                                                                                                     陕西 马列

  

马列同志: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第八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经审批后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的人员,俗称“双肩挑”人员。实践中绝大多数是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也有少部分同时在工勤技能岗位任职。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第五条规定,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四类。其中,降低岗位等级和撤职这两种处分本质上是同一纪律惩戒层次,处分执行标准亦遵循相同的规定,只是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七条规定,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此外,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8号)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从作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按新聘(任)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每降低一个岗位等级相应降低两级薪级工资确定,最低降至新聘(任)岗位的起点薪级。”

  据此,对经批准后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事业单位中“双肩挑”人员,如其系行政机关任命人员的,在被给予撤职处分后,需要明确:一是除无岗位等级可降的外,必须降低其岗位工资,并重新确定其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适宜再从事管理工作的,可不再聘用在管理岗位。若继续“双肩挑”,则必须降低其管理岗位等级。三是如其实际执行的是管理岗位工资制度,是否同时降低其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应遵循过罚相当原则,根据违纪违法情形与岗位工作性质的联系、违纪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四是如其实际执行的是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工资制度,则必须相应降低其专业技术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执纪实践中,为便于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履行处分决定执行的主体责任,监察机关在作出给予事业单位中“双肩挑”人员撤职处分时,可在处分决定中一并写明如何降低岗位等级。如,某县医院院长为管理岗位八级职员(科级副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为六级(二级副主任医师),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制度,若决定给予其撤职处分的,可在处分决定中写明“给予×××撤职处分,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降为七级”。处分执行时,即可非常明确地将其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在相应等级,至于管理岗位是按照降低岗位等级后聘用,还是不再聘用在管理岗位,由其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本刊顾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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