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6年第9期

社论

以“四种形态”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系列重要讲话摘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要论述摘录

要闻

习近平在安徽调研

习近平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

中央纪委举办派驻纪检组组长培训班

中央纪委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

学习体会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

特稿

让“探头”的作用充分发挥

紧跟中央要求 积极转型作为

专题  运用好“四种形态”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运用好“四种形态”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种形态”体现的是“全面从严”和“治病救人”

关键是落实第一种形态

落实第一种形态 关键靠担当

党委、纪委都尽责才能用好第一种形态

用好第一种形态决不能放松后三种形态

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

方向正确,迈出一步就是胜利

压实践行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

什么情形下需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党组织怎样抓实日常谈话提醒

把准谈话函询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怎样谈话更有效果

如何做好谈话函询“下半篇”文章

精准约谈要把握什么

民主生活会怎样开才有料又有辣味

党章党规中有关第一种形态的内容

落实第一种形态,要克服“四难”

锐评

一组

特别关注   盯节点 反“四风”

盯节点 反“四风” 

紧盯节点,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巡视发现“四风”线索 挖出违规操办婚宴

公车私用已为过 弄虚作假错上错

半月杂谈

恰当的温度,清晰的尺度

燕阁观察

在坚持中深化 在深化中坚持

对敢动“扶贫奶酪”的决不客气

追逃追赃,一刻不放松

清风时评

强党性,还需必要的形式保证

问责就要实打实硬碰硬

让“四类先生”混不下去

“两高”司法解释的新信号

贪官再会装穷也终将露馅

刹住“无事酒”,光靠禁令还不行

纪律建设

从党章发展看党员合格标准的变化

党的组织生活决不能娱乐化、庸俗化

党员如何让“友谊的小船”行稳致远?

文化传承

习近平用典摘读:禁微则易,救末者难

“事在人为”小议

尽己无私 化成天下

“止”与“步”:长路修远,止于至善

文天祥:时穷节乃见 一一垂丹青

袁了凡教子:勿怠忽 勿计较

历史回放

董必武的朴素家风

 
什么情形下需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池世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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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用好第一种形态,重在按照中央要求抓落实,贵在主动扛起责任抓探索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努力跟上中央步伐,在实践中探索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改进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努力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践不断丰富,探索未有穷期。本刊特约请福建、山西、河北、贵州、四川、浙江温州等地的同志,分享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中的思考和感悟,供读者参考。

 

  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各种形态之间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区分,有着清晰界限。每一种形态对应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也指明了相应处置方式,必须结合实践准确把握。特别是对第一种形态而言,把握好哪些问题需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哪些问题又不适宜如此处理,反映责任担当,体现管党治党建设党的能力素质。

  践行第一种形态,涉及谈话提醒、函询、批评教育、约谈、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从实践看,纳入第一种形态处理范畴的,不仅包括可能逾越纪律底线的轻微问题,也包括与高标准要求不符的苗头和倾向。前者主要指那些虽有反映但比较笼统、模糊的问题,可查性不强的违纪可能,以及情节比较轻微的问题线索等。如一些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举报中,虽然概括指出存在“生活腐化、作风不正”等问题,但信息量十分有限,没有指出相对具体的违纪情况,采取初核难以找到切入点。对此,一般都可以先纳入第一种形态,通过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或要求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解释和说明。后者内容更加宽泛,不仅包括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也包括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个人倾向性问题,如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的小毛病等。对此,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视而不见、放任不管,必须通过日常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时指出,让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与后三种形态相比,第一种形态适用范围更广,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问题都可以采取第一种形态方式处理。如果“该用时不用、不该用时在用”,不仅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相符合,无法实现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目的,也可能让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流失,甚至可能成为少数人营私舞弊、跑风漏气的“新方法”。比如,将极有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线索采取谈话提醒方式处理,无疑会惊动当事人,起到“通风报信”的反作用。

  实践中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必须严格把握标准。在这方面,福建省纪委将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机结合,特别是对适合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理的,确立了“三个可以谈”“三个优先谈”原则,即“凡是反映的问题过于笼统、不具备可查性的可以谈,反映个人勤政方面问题的可以谈,反映轻微违纪问题的可以谈”,“初次反映且问题轻微的优先谈,反映新提任的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问题的优先谈,发展潜力较大的年轻干部且反映问题比较笼统的优先谈”。此外,还专门明确了“三个不能谈”的要求,即“属于反映权钱交易问题的不能谈,反映问题严重、可查性强的不能谈,信访举报多、反映问题多的不能谈”。换句话说,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时可以采用排除法,凡是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甚至涉嫌违法犯罪的,就不宜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方式处理,防止出现“避重就轻”。

  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既要求党员干部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也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扛起责任,在严抓严管中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一种形态必须着眼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在其中。2013年,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关于建立健全省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的意见》。此后,被谈话提醒的对象从省管干部逐步拓展至一般的镇村干部,从地方到省直机关,从党政部门到企事业单位,无一例外、全面覆盖,也正是出于这一目的。□

  作者单位:福建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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