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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公车被发现,相关人员不仅不如实交代,反倒合伙弄虚作假,伪造相关证明,妄图蒙混过关。江苏省高邮市查处的一起公车私用问题,着实应该成为典型的反面教材。
2015年9月30日晚,高邮市纪委在国庆节前专项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拍摄到一辆疑似公车违规停放在某饭店门口。经查,该车属于运东船闸管理所。节后,根据高邮市纪委要求,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责令该所作出公车使用情况说明。由于担心家丑外扬,管理所所长崇玉峰与涉事干部商议后,决定不按事实情况向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报告。其中,管理所工务股股长夏永兵提议,谎称由司机吴永兵送材料至停车饭店给某企业负责人。按商议结果,夏永兵以运东船闸管理所的名义书写了虚假情况说明,之后他又请某企业伪造出具相关虚假材料。
面对虚假证明,高邮市纪委审查人员随即调出涉事公车的行驶轨迹,此时司机吴永兵才极不情愿承认了公车私用并将该车停放在自家小区楼下的经过。经查,当天晚上运东船闸管理所崇玉峰、夏永兵、步晓斌、吴永兵等人在上述饭店附近聚餐,其中吴永兵驾驶涉事公车,步晓斌同车前往。当晚,吴永兵未按规定将车开回单位入库,而是把车停放在其居住的小区内,并在国庆期间多次私用公车。在接受高邮市纪委谈话期间,崇玉峰虽然对公车私用和开具虚假证明的情况了如指掌,但却装作一副无辜的样子,直到铁证如山,让他无以辩驳。
问题查实后,2015年12月,高邮市纪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以违规使用公车、不如实交代问题等违纪事实为依据,按程序给予吴永兵党内警告处分;以出具虚假材料等违纪事实为依据,按程序给予夏永兵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公车私用的步晓斌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同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崇玉峰的违纪问题线索和调查情况移交扬州市纪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建议依纪对其从重处理。
剖析警示
节日假期,公车私用易发多发。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尤其是公务用车改革之后,公车私用的情况明显得到遏制。高邮市纪委在重要节点上持续发力,深挖细查作风问题,值得肯定。
该起问题的查处,告诫每一位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是应尽的义务与责任,在这个问题上半点侥幸心理都不能有。妄图钻纪律空子的人,终究会尝到纪律“紧箍咒”的厉害。更需引起警惕的是,一些地方和单位由于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致使部分党员干部长期纪律意识淡漠,违犯纪律后仍不思悔改、不配合组织调查,反而弄虚作假,对抗组织审查,企图蒙混过关,这样只能是错上加错、越滑越远。
党纪权威不容挑战,作为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纪律,老老实实和组织交实底、说实话,切不可自作聪明,最终弄巧成拙。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模范执行规定,并严格要求和管理下属,千万别忘了扛起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借助信息技术和定位系统,公车私用早已成为许多地方和单位最具可查性的“四风”问题之一,任何狡辩与借口都掩盖不了清晰的数据和行驶路线记录。仍心存侥幸者,当以此为戒,该猛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