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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湖北省委在对152个省管领导班子和2015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以“事”为中心的履职尽责考核的基础上,对28名组织观念淡薄及履职能力、精神状态或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其中,免职8人,改任非领导职务2人,采取平职交流、轮岗或其他方式调整职务18人。
长期以来,干部调整往往是,“上”,皆大欢喜,“下”,则困难重重,“能上能下”悄无声息地变成了能上不能下,提拔似乎成了组织对干部的“刚性兑付”,这显然背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湖北此次动真格地让该“下”的干部“下”去,可谓直击干部管理中的顽症,赢得舆论好评,实在意料之中。
正如湖北省委负责同志所言,当前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为官不为的“四类先生”,即政治上不强、也不踩“红线”的“两不先生”,混在“乐队”里只会佯装比划的“南郭先生”,懒政、惰政、怠政,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撞钟先生”和没有原则、没有立场,不敢担当、不敢得罪人的“好好先生”。如果对这些“四类先生”只捋顺毛、不逆其鳞,乃至心慈手软,任其“好官我自为之,好处我自享之”,就是对真心为民、勇于担当、敢于担责、作风优良的好干部的怠慢。长此以往,根本无法凝聚起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干部队伍,红红火火地干事创业也只能大打折扣。
从中央去年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到多省份出台实施细则,再到湖北等地陆续公布调整干部情况,其实都传递出强烈信号:对德才有亏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组织绝不会视而不见、见而不管,而是要通过“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切实举措,使全体党员干部警醒起来,改变只要上了干部“台阶”就算捧“金饭碗”、坐“铁交椅”、进“保险柜”的思维定势,通过有“上”有“下”,让干部队伍远离“一潭死水”,化作“一池春水”。
中央下定决心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各级党委务必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强化制度执行,坚决让“四类先生”腾出位子、让出空间。
使干部“能下”成常态,还需要一系列科学的配套制度。例如,应进一步细化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做到内容恰当、程序合理、操作合规,使“下”的考核科学精准。同时,应当依据客观事实和制度规定,将“下”的事实、情形、依据等明白无误地告诉被调整干部,不仅使其“下”得顺利,也使其“下”得服气。还要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有针对性地帮助整改提高,不使其一蹶不振或破罐子破摔。对那些重整旗鼓,以实绩获得组织和群众认可的干部,也要创造条件让他们能够重新“上”来。
这样真正打通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通道,才能使干部队伍永葆激情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