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刻反思白恩培、仇和等严重腐败案件和昆明市委4任书记违纪违法问题,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完成伟大事业必须靠党的领导,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重要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努力把我们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全面从严治党题中应有之义。我们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思想上衷心拥护、政治上坚定维护、组织上坚决服从、行动上始终看齐。要把是否坚定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作为检验党员干部政治素质、政治觉悟的根本标尺,经常检查自己想问题的立场、角度、方法,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要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决不允许搞小山头、小团伙、小圈子。云南省委必须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过去曾出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深刻反思白恩培、仇和等严重腐败案件和昆明市委4任书记违纪违法问题,以案为鉴、正本清源,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纪律作风上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为推动新时代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必须夯实党的思想建设这个基础,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
“革命理想高于天。”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理论上清醒才有政治上的坚定,思想的力量是全党最深刻而持久的伟力之源,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新任务必须要有新思想去引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面伟大旗帜,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和取之不竭的力量源泉,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的思想灯塔和行动指南。以新思想为引领,就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这是新时代领导干部练就过硬本领的关键所在。云南省委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学深悟透、笃行真用,学用结合、知行合一,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同时,结合党中央即将部署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引领边疆各族人民心向党、听党话、跟党走,把云南的事情做好。
必须深入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是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是对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邓小平同志说过,“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深刻指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根本任务,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的各项建设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兴利除弊、破立并举,与时俱进推进制度改革创新,组织制定修改90多部党内法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党的各项建设之中,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不断把管党治党的笼子扎紧织密。云南省委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两个意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从严从实管理干部“两个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土地出让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等一批制度性文件,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
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表明了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既要靠路线这个“王道”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也要靠纪律这个“霸道”来管住党员、管好队伍。严明党的纪律,最根本、最重要的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对破坏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使党的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破法”必先“破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关键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设置防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从当前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看,一些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比如,一些干部多次被举报,多次被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但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没有深查细究,导致一些干部边谈边犯、边询边犯、肆无忌惮。出现这些情况,既有被谈话函询干部不忠诚、不老实、欺骗组织的原因,也有在第一种形态把握运用上不到位的原因。我们要切实履行好主责责任,敢抓敢管,严格执纪,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对谈话函询了结处理后再出现相同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发挥好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对反复举报同一干部相同问题的线索,要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核实,真正把问题弄清弄透。要把运用“四种形态”同干部能上能下结合起来,在干部选拔廉洁意见征求环节,对一些反映问题线索具体但来不及及时核查的,组织部门要适当延长考察时间或者暂缓考察,以便纪检机关有更多时间开展调查核实。对那些欺骗组织、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该组织调整的就要坚决调整,不能因只是“小毛病”而放纵。
必须深化标本兼治,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没有“惩”的威慑,“治”也难见实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标本兼治,既要夯实治本的基础,又要用好治标的利器。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的新时代号令,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的案件,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把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要坚持不懈正风肃纪,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坚决纠作风、改作风、转作风,从严从实查处“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复燃,推动形成真抓实干、苦干实干的好作风。2017年,云南省委坚决有力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7227件、上升40%,其中省管干部63件、上升103%,处分7745人、上升33%,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举措、力度、成效前所未有,让各族干部群众看到了新变化、真变化。2018年,省委决定持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开展严禁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烟、酒、茶、玉专项廉洁行动,开展土地、矿产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