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8年第7期

社论

严于正身律己 担当光荣使命

重要论述摘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要论述摘录

要闻

赵乐际在云南调研时强调忠实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 扎实推进国家监察全覆盖

视点辑览

一组

理论纵横

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学有所悟

把握精神实质 增强坚定决心

专题  培育新素质 塑造新形象

培育新素质 塑造新形象

担当显忠诚 奋进新时代

● 圆桌对话 ●

自身过硬才能有力担当责任

● 实践篇 ●

在全面融合中提升履职能力

敢于“唱黑脸”不怕得罪人

打造纪法皆通的专业化队伍

将“自我约束严之又严”落到实处

● 感悟篇 ●

感悟篇编者按

以“讲政治”为队伍融合凝神铸魂

在全面融合中实现“三个提升”

我的转隶融合之路

反“围猎”,关键还得自身硬

决不辜负第一任市监委主任的称谓

特别关注  读懂监察法

读懂监察法

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

监察法填补了权力监督的空白

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体现

留置是法治思维反腐的重要体现

对“谁来监督监委”作出回答

监察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独特地位

准确把握监察法的属性

一得之见

一组

学原文悟原理

答问解惑为什么说“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等一组

燕阁观察

答好自己的题,把好纪律的关

坚决跳出“紧紧松松”的循环怪圈

清风时评

再小的权力也要有监督

功成不必在我,为成功必须担当

迷恋特权是腐化堕落的根源

管好身边人是领导干部的必答题

卫士风采

生命因坚强而宽广

短评:信念是坚强的根

“四风”监督哨

欺上瞒下摆宴席 打小算盘被免职

自收自支当借口 任性接待受追究

基层正风反腐

一个“霸道村长”覆灭带来的启示

纪律讲堂:扫黑必反腐 惩恶必除“伞”

悦读·书香

毛泽东从《共产党宣言》中品出的味道

文史经纬

古语今悟 ●“人生诀要”小议

说文解字 ●“我”:集体与个人的统一

走进博物馆故宫三大殿的更名与匾联

中国古代著名监察官

谈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经验与教训

一个“霸道村长”覆灭带来的启示
本刊记者 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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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长佟锦彪被判了!”前不久,这条消息在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房身村不胫而走,听到的人纷纷拍手称快。对于很多村民来说,噩梦终于结束了。

  作为一名党员和一村之长,本该是村民幸福生活的领路人,佟锦彪为何演变成为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村霸”?这一次,纪检机关又是如何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将其束之以纪、绳之以法?

  横行霸道——

  好勇斗狠为敛财,“黑手”伸向村资产

  房身村紧邻工业园区,多条高速公路从境内穿过。2012年以来,村里从工程项目中得到了不少土地动迁补偿。在外人眼里,这是一个殷实富足的小村,但只有村民自己知道,生活在这里并不安宁,很多村民甚至备受煎熬。导致他们焦虑不安的不是别人,正是这里的村委会主任——佟锦彪。

  今年55岁的佟锦彪,是土生土长的房身村人,年轻时在外开大货车跑运输,2000年7月当选村委会主任,一直连任到现在。“刚上任时也办了一些好事儿,给村里修路、帮困难户盖房。但好景不长,渐渐就露出了本来面目,开始不择手段与民争利,给村民带来了数不清的身心创伤。”一位村民告诉记者。

  村民王某就是受害者之一。2005年初,佟锦彪在当地代理某品牌啤酒期间,发现王某代理的另一品牌啤酒影响了自家的销量,要求王某立即停售。王某不同意,气急败坏的佟锦彪掏出随身携带的卡簧刀,不由分说就向王某刺去。王某左臂连中两刀,其中一刀直接将手臂刺穿。10多年过去了,王某提起这件事依然后怕。还是2005年,村民程某因为与佟锦彪拌了几句嘴,被佟锦彪用菜刀砍伤,左手神经被砍断,至今手指不能正常伸直。

  一桩桩、一件件,这些暴力伤人事件让每个村民都对佟锦彪充满恐惧。而每次伤人后,佟锦彪都强迫私下和解,连哄带吓让受害者“闭嘴”,保证自己逃避法纪的制裁。

  对村民好勇斗狠只是表象,背后的目的还在于敛财。借着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佟锦彪把贪婪的“黑手”一次又一次伸向村集体经济——

  2011年,佟锦彪承包的村鱼塘合同到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应该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下一步的承包事宜。但佟锦彪自作主张,直接要求村会计起草续包鱼塘协议书,以每年100元的低价续包了面积为5000平方米的村集体鱼塘10年。“这么大的鱼塘,正常市场价每年至少上万元,佟锦彪出的价钱实在太低,但我们都怕他,只能照办。”一位村干部说。

  另据了解,从2002年到2011年,佟锦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在未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也未经上级政府同意、备案的情况下,擅自拍板将四宗面积共计100余亩的村集体土地对外非法承包、转让。

  这样的事情在房身村已经司空见惯,“村里大事小情都不开会,都由佟锦彪一个人说了算。”一位村干部说,佟锦彪变着法儿地把属于村集体的财产装进自己的腰包,村民怨气很大,但都敢怒不敢言。

  纪委出手——

  协调各方齐发力,克服阻力查问题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2017年,辽宁省、市、县三级深入开展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整治活动。在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纪委充分发挥专责机关作用,各部门协同作战、动真碰硬,整治行动很快取得实效。

  在本溪市平山区,区纪委会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就“村霸”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摸排。“通过对问题线索的初步了解和分析研判,我们认为佟锦彪很可能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村霸’,必须予以整治!”平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正盛介绍,在报市纪委批准后,市、区两级纪委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对佟锦彪问题线索深入调查,同时协调公安、检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同步开展调查。

  然而,工作一开始并不顺利。除了村民受到佟锦彪威胁,不愿配合调查外,佟锦彪本人更是软硬不吃。接受审查期间,他不仅对问题闭口不谈,还表现十分狂躁。“晚上不睡觉,满屋子转悠,拼命做俯卧撑,有一种接近疯狂的感觉。”参与执纪审查的区纪委工作人员说。

  为了尽快打破僵局,市、区纪委和公安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一面加强外围调查,一面化解群众的思想包袱,帮他们打消顾虑,大胆反映问题。随着工作的深入,线索越来越清晰,调查不断取得突破。

  根据举报信反映的佟锦彪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的问题线索,平山区纪委和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很快查明了真相:2012年,以佟锦彪为法人代表的“齐鑫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征占。合作社实际面积为2800余平方米,佟锦彪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将面积虚报为4100余平方米,多领取了1300余平方米的土地补偿款,共计14.3万余元。调查中同时发现,佟锦彪不仅骗取土地补偿款,还要求村支书和会计以村委会名义开具虚假证明,帮助他骗取88.24平方米的安置房一套。

  面对如山铁证,佟锦彪不得不低头,各类违纪违法事实陆续得到确认。2017年4月,平山区纪委作出了开除佟锦彪党籍的决定,区检察院以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批准将其逮捕,进行司法处理。

  案件警示——

  根治“村霸”,加强监督是基础,压实责任是关键

  佟锦彪走向末路,是辽宁省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一个缩影。2017年1至10月,辽宁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案件242件,办结5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追究刑事责任51人。一批横行多年的“村霸”受到了应有的制裁,不仅挽回了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损失,更整肃了乡风社情,巩固了农村基层政权。

  “村霸”的覆灭固然令人欢欣鼓舞,但一些深层次问题仍需冷静思考:“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为何在农村基层广泛存在?老“村霸”除掉了,出现新“村霸”怎么办?

  对村干部缺乏有效监管,是“村霸”产生的重要原因,也是基层治理长期存在的难题。正如辽宁省纪委相关负责同志所言,过去一段时间,村官非党员者,纪委难管;村官非党政干部者,监察难查;村官未“从事公务”时,检察难究。监管的空白地带,给“村霸”的肆意妄为留下了空间。

  如今,随着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村干部被正式列入监督范围,这一难题有望得到破解。必须抓紧这一契机,着眼固本培元,加强对村干部群体的日常监督管理,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取信于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不力,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村霸”的横行,助长了嚣张气焰。一方面是县乡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要么抱着“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消极应对、视而不见;要么存在畏难情绪,不想打、不愿打、不敢打;要么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履责不够、把关不严。另一方面是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以佟锦彪所在的房身村为例,村支书陈某自2002年上任以来,和佟锦彪共事15年,面对佟锦彪一次又一次侵占村集体资产,他很少公开反对,总是因为“碍于面子”而默许和容忍。

  因此,彻底解决“村霸”问题,关键还在于压实责任。正如本溪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杨占伟所言,在严打“村霸”、严查“村霸”背后“保护伞”的同时,必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倒逼基层党组织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特别是县乡党委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严把农村党员入口关,严把村“两委”班子换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从根源上铲除“村霸”生存的土壤,还基层群众幸福安宁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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