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功成不必在我,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做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绩,也要做潜绩”。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既要积极作为,又要为所当为,以“功成不必在我、干事我必担当”的境界和情怀履职尽责。
我必担当,是领导干部的基本职责、责任使然;功不在我,是领导干部的大局意识、集体观念。干部首要之责,是干事。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为党和人民所赋予,承载着一地一域发展的重任和一方百姓的幸福安康,这是何等的信赖和重托,岂能因个人毁誉、名利得失锱铢必较,放弃该负的责任。另外,事业成功不可能一蹴而就,特别是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仅凭领导干部一两个任期,难以立竿见影。一人就要有一人的作为,一任就要干一任的事情,主动接过挑子,当好二传手,在大合唱中,唱出自己的好声音;在接力赛中,跑好自己的那一棒,体现的是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政治担当和大局意识。
功成不必在我,但成功必须有我。功成不必在我,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的必然要求。有些打桩奠基的事,需要循序渐进;有些大事难事,需要众人划桨;有些问题解决,需要戮力而为。这就需要领导干部团结协作,拧成一股绳,也要承前启后,串成一条线。同时,任何事业的“功成”,必须以人尽其力、各尽其才为前提,如同一环扣着一环,才能结成链子;一度一度加温,才能烧成开水,谁也不能否认或小觑“一环”、“一度”的作用。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说可以不必尽力、坐享其成,而是要去私利心、有大情怀;成功必须有我,体现的是一种担当,一种作为。二者并行统一。只有把“不必在我”的格局和“必须有我”的作为结合起来,才能把个人才干汇入集体力量,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与“功成不必在我”相对应的是“功劳必须在我”。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于当“前锋”,不喜欢当“后卫”,耽于享受临门一脚的鲜花和掌声;有的只种自己的花,不浇别人的草,生怕为他人作了嫁衣;有的习惯于主唱,不屑于跟唱,害怕湮没于无声。正是在诸如此类错误政绩观影响下,一些干部拿起接力棒当鼓槌,搞起自己的那一套;一些干部如南郭先生,嘴巴张得圆溜溜,实则是浑水摸鱼、出工不出力。这种干部只要干点事,就无限放大自我的作用,怀揣小算盘、利益最大化,不做“默默无闻”之事;凭自己的兴趣选择性干事,不做利整体、管长远之事。说白了,其实还是不做事、避难事、耽误事,结果必然是贻误一方发展的宝贵时机,最终误党误国误民误己。
达到“功成不必在我,为成功必须担当”的境界,就要处理好大我与小我、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的关系。首先,尽我之责。把人民利益高高举过头顶,有舍我其谁的担当、有我必成的信念,扛起沉甸甸的责任,既要干好在任内见效之事,不失节失责,又要干好任后才能见效之事,不敷衍塞责。其次,有我之为。以干事创业之心,行干事创业之勇,务干事创业之实,在为民服务舞台上挥洒激情,留下忠诚干净担当的精彩一笔。再次,无我之境。在造福于民的伟大事业中去我无私、隐我无名,置于其中又超乎其外,不带功利目的干事,不去想着邀功捞名,不在领导眼皮下“晒政绩”。如此,才能在担当作为中涵养共产党员的大情怀、大境界、大气象。(江苏 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