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至2017年6月,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258041个,立案3342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473人——
7月12日,贵州省纪委通报了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再次释放了“拍蝇”不手软的信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腐败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在重拳出击“打老虎”的同时,高度重视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要求,贵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严肃问责,坚决向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亮剑。
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基层监督执纪难题
发生在基层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与民生息息相关,损害党的形象,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对此,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夏红民表示:“必须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
严查群众身边的各类问题,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王成曾在毕节市源村乡代管纪委工作,一年下来,乡纪委只办了村里某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半个”案子。而他转任沙土镇纪委书记的3年多里,共发现问题线索512个,立结案48件,党纪政纪处分副科级干部5人、站(所、校)长9人、村干部34人,收缴违纪资金36万元。
这样的变化,得益于贵州省对基层纪检监察管理体制的创新。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十八大以来,贵州着力深化基层纪检体制改革,增强监督执纪的独立性、权威性,为及时发现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供了保障。
设立民生监督组,是贵州创新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的一个有效举措。通过整合县(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纪委人力资源,贵州以乡镇为单元设立民生监督组,由县纪委常委或派驻纪工委书记兼任3至5个乡镇民生监督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民生监督组可以开展集中巡查、交叉检查,重大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统筹安排处置。另外,贵州还在全省18693个村居设立57398名民生监督员,进一步延伸了监督触角。
体制机制创新激发了监督活力,成案率、执纪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明显提升。2014年至2017年6月,贵州省1458个民生监督组共发现问题线索258041个,立案3342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47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14人,涉及金额26.46亿元,返还群众款项6157.12万元。
下访深挖线索,让“微腐败”无处遁形
“老伯,你家列入危房改造了吗?补助资金到手没?”今年4月的一天,雷山县大塘镇桥港村的一位老人在散步时遇到一个亲切询问他的“路人”。老人说:“村里修路筹了钱,说好占我们的地要给补偿,现在路修好都五六年了,也没有见到钱。”
老人没有想到,这位“路人”就是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黄文胜。收到反映后,省纪委立即责成地方纪委进行调查,不久,12户村民就收到了被拖欠的共33万余元占地补偿款。调查过程中,大塘镇纪委还发现,桥港村原村主任李绍宏违规套取危房改造款5850元,桥港村原村支书、村监委主任李玉伟违规套取危房改造款6775.5元,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深挖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贵州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访村寨、助攻坚、强监督”专项行动。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各自深入联系的市州,选择3个村开展走访活动,每个村走访时间不少于1天,走访村民不低于10户。全省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已走访村居1.1万多个,走访农户19万多家,发现问题18793个,办结7508个,立案926件,处分18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人。
以专项监察为抓手,精准发现问题。对群众反映问题集中、局部发现问题较多的系统和领域,逐个梳理,要求“见人见项目见资金”。2015年以来,贵州先后组织开展了全省中职和普高学生助学金、农危改补助、家电下乡补贴、微企补助、信贷扶贫资金、农饮水项目建设资金等专项监察,发现和查处了截留、挪用、套取、骗取项目资金等违纪行为,立案2609件,党纪政纪处分211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2人。
用好问责利器,促进为民履职担当
7月28日,贵州省纪委网站通报了一起扶贫领域问责的典型案例。2012年4月至2016年5月,玉屏侗族自治县发生严重腐败窝案,涉及11名县扶贫办党员干部、1名银行工作人员和8家企业,累计收缴违纪资金378万余元。
该案发生后,铜仁市委、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对玉屏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王俊铭和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德振进行了约谈,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副县长罗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及组织调整,县扶贫办前后两任纪检组长柏先杰、吴本松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留党察看一年及行政降级处分。
对违纪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单位,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倒查“两个责任”,以问责促担当,是贵州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规定动作”。2014年以来,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民生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75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以前认为只要自己不贪、不拿就不会出现多大问题,这个事情使我认识到,监管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也要被处理。”因乡镇林业站发生多人集体违纪问题,惠水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宋运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为很多有类似思想的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主体责任压紧了,监督责任也要压实。省纪委不断强化对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督促、检查和管理,建立民生监督工作定期通报制度,每旬对各民生监督组发现问题、纪律审查等情况进行通报。采取约谈“0”案件民生监督组组长等方式,推动严格监督、严肃执纪,切实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