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厅级干部530人,查处的省管干部覆盖了全部地级以上市——
今年6月19日,广东省纪委在一天内发布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河源市原市长彭建文和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侯经能接受组织审查的两则通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中坚持“打虎”无禁区、零容忍。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要求,广东持续加大对违纪厅级干部的惩处力度,形成了有力震慑。
保持高压态势,毫不手软拔“烂树”
党的十八大以来至2016年底,广东查处厅级干部470人,是前10年查处数的1.6倍,居全国前列,查处的省管干部涵盖了21个地级以上市。仅今年上半年,广东查处厅级干部60人,立案审查处级以上一把手123人。
“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抓住‘关键少数’,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对于惩治腐败,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施克辉态度鲜明。
针对厅级干部贪腐问题高发、多发现象,广东省建立健全发现问题线索和查处“关键少数”的制度机制。在日常信访举报工作中,办信人员对涉及“关键少数”的重要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对情况具体、内容详实的举报,作为重要办件移送、转送或交办,并加强跟踪督办。省委巡视组在巡视时着力发现“三类重点人”的问题线索。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查处的省管干部中,有四成是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的。
瞪大眼睛发现问题,重拳出击严惩腐败。潮州市原市长卢淳杰,在前任市长严重违纪被查处后,不汲取教训,2013年至2015年春节期间还收了200多万元,并涉嫌卖官、违规经商等严重问题。对此,省纪委果断出击,卢淳杰直接在市长任上落马。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5年9月30日,省纪委对省水利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黄柏青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一个潜藏了24年之久、涉案金额近2亿元的巨贪浮出水面。经查,早在1992年任惠州市经贸委主任时,黄柏青就在香港收受了第一笔贿款。担任省水利厅厅长后,他利用职权为相关企业在获取水利建设工程、电站特许经营权、河道采砂经营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儿子收受老板送上的“干股”,坐享“分红”。将党纪抛诸脑后的黄柏青,被开除党籍和行政职务,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先后查处了茂名市委原书记梁毅民、江门市委原书记毛荣楷、江门市原市长邓伟根、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省海洋渔业局原局长李珠江等大案要案,释放出“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的强烈信号。
紧盯重点问题,集中力量破顽症
2015年,省纪委在审查广州市委原常委、市政法委原书记吴沙时,发现其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对此,省纪委快速跟进,查明吴沙本人及随行人员先后4次接受某公司为其支付的出国(境)旅游费用,共计人民币162.2万元。
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一经发现必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仅2015年省纪委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中,有43名厅级领导干部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有15名是省管一把手。
“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执纪审查工作必须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除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外,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为配偶子女及特定关系人经商谋利,收送礼金、“红包”变相行受贿等问题较为突出,“这些突出问题也成为广东‘打虎’的重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的价值快速提升,不少领导干部也将手伸向此处。中山市委原副书记、市政法委原书记邓小兵就是其中一例。经查,邓小兵利用职务便利,与多名房地产商、建筑公司老板勾结,在房地产项目、土地转让、变更用地性质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近3亿元。邓小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包“红包”、逗“利是”是广东的民间习俗,但有些领导干部却借机大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有“红包书记”之称的乐昌市委原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维员,就喜欢借节日和生病住院之机,大肆收受“红包”,受到严肃查处。广东通过开展整治“红包”、礼金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被“红包”击倒的领导干部。
运用“四种形态”,着力减存量遏增量
“抓‘关键少数’,既要坚决减少腐败存量,更要重点遏制腐败增量。能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直接关系到减存量、遏增量的实际成效。”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注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开展谈话提醒活动,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对有病症的“关键少数”开展谈话提醒、红脸出汗,尽力医治“病树”。清远市一名市委班子成员常用手机短信和微信转发一些似是而非的“段子”,清远市委书记葛长伟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使这名干部绷紧了心中的纪律弦。
2012年至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7374人,其中运用后三种形态作出处理的人数分别占受处分人数的59%、35.3%和5.7%。
2016年,广东省纪委在处理省水利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黄柏青问题牵出的多名领导干部违纪窝案时,较好运用了“四种形态”。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张黎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组织调查,最终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原副厅长邱某华严重违纪,态度较好,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组织调整处理;另有其他6名态度好的违纪干部,分别受到有关党纪政纪处分。
紧盯“关键少数”,治“病树”、拔“烂树”,广东省减存量、遏增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6年涉及省管干部的初次举报下降3.9%,政治生态进一步得到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