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学思践悟》专门刊文指出,中央纪委认真分析评估中管干部的函询回复,对如实说明情况且反映不实的予以采信并了结,截至目前已向干部本人发出1800多份书面反馈。细微之处见精神。函询了结反馈的背后,是组织对干部的深切信任,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是前提。组织把干部放到领导岗位上,第一位是信任,也是考验和培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信任为前提,对干部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来,针对收到的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线索,给被反映人发函,请其给出书面说明,已是纪检机关常用的线索处置方式。函询的前提,就是组织相信干部能够对党忠诚老实,让干部自己把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目的是对干部及时扯扯袖子、咬咬耳朵。
领导干部接受函询,是个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绝大多数中管干部来说,以前从未收到过“对你所作的说明予以采信”的正式书面反馈。开展了结反馈,让函询工作有头有尾、有始有终,更加严谨细致、严肃认真,消除了以往工作中的“模糊点”。不仅为没有问题的干部澄清事实、恢复名誉,形成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同时也是对敢说真话、能说真话同志的一种激励,让党员干部感到只要实事求是、实话实说,就会得到组织的信任。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是保障。没有日常监督,怎么能证明干部清白?监督的本质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当前,仍有一些干部对函询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有的认为,被纪检机关函询是一件神秘且不光彩的事情,在同志面前抬不起头;有的认为,函询就是一张纸的事,走个过场,避重就轻应付一下就可轻松过关;有的甚至认为,函询是组织故意找茬、挑刺或小题大做。错误的认识必然导致错误的行动。于是,有的干部背上沉重的思想负担,埋怨组织“冤枉”自己;有的干部自认清白,以“纯属诬陷”或“不属实、没问题”等辞令简单否定回复;有的干部跟组织“躲猫猫”,“挤牙膏”式交代“小问题”,对真正的问题却遮遮掩掩、百般抵赖。
如此种种,都是对组织良苦用心的误读、对组织真诚监督的误会。对函询采信、了结情况普遍给予反馈,干部以“平常心”对待函询,对监督的接受度就会更高;让干部将接受组织函询的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既是澄清,也是再次接受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说,函询了结反馈与民主生活会相结合,是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和内容的创新,有助于提升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在党内形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政治氛围,营造相互信任、坦诚以待的政治环境,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
信任从来都是相互的。组织信任干部,干部更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平时要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组织反映和报告情况。如有问题更要主动向组织讲清楚,积极改正,重新回到正轨上来。实践中,如实说明自己情况后,收到函询了结反馈的中管干部普遍感受到“温暖”“警醒”“振奋”,表示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回馈组织的信任;而像白雪山、卢子跃、张喜武等人在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错失组织给予的机会,最后受到严肃处理,就是不相信组织、隐瞒问题应付出的代价。
面对函询,干部要相信组织既有“还清白者清白”、公正处置的原则,也有审慎调查、甄别问题的能力,绝不能辜负组织的关爱,透支组织的信任。纪检机关在准确研判反映问题线索和函询回复内容的基础上,对襟怀坦白、如实说明情况的予以采信,把了结结果告知干部本人;对勇于认错的,惩前毖后、批评教育。同时,还会对了结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按一定比例开展抽查核验,一旦在“回头看”或其他途径中发现被函询人欺瞒组织、不说真话,就会依规依纪从重处理。
函询了结反馈不是终点,而是从严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新起点。把监督执纪工作做深做细做实,需要与时俱进完善函询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函询工作的严肃性、规范化。今年5月,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向中管干部反馈函询了结情况的通知》,随后,各纪检监察室分头向所联系地区、部门和单位的中管干部发函反馈函询了结情况。中央纪委带头作出了示范,各级纪检机关也要抓紧跟上,把握函询了结反馈工作的政策性、政治性要求,对已有的函询该了结的了结,该反馈的反馈,补上监督运行的重要一环,推动这项工作向基层延伸。如此,才能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的作用,让更多的干部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信任,感受到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