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6日下午,从美国达拉斯起飞的AA263次航班抵达北京首都机场。潜逃海外13年零7个月,辗转7个国家、地区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走下舷梯。机场休息室内,一张签发于2003年的逮捕证,终于摁上了她的手印。
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再次证明海外不是法外、外逃没有出路,腐败分子想躲进“避罪天堂”是痴心妄想。在中央追逃办和浙江省委的组织领导指挥下,浙江目前已成功追回由该省负责追逃的8名“百名红通人员”中的3名,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35名浙江外逃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仅剩14名未被追回;从2013年起,浙江保持外逃人员“零增长”。
追逃重点锁定“红通一号”
今年3月,中央追逃办召开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浙江省追逃办负责人又一次站在了发言台前。成功劝返杨秀珠后,浙江追逃追赃工作已引起全国关注。
“毫不夸张地说,这是近年来最艰巨、最复杂,也是最成功的境外追逃案件之一,不仅跨领域、跨部门、跨国境,涉及国内和国外两个工作方向,还需要中央、省、市、县各层面的共同努力,仅靠浙江单方面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省追逃办负责人如是说。
2014年6月,中央追逃办成立后,将杨秀珠案列为挂牌督办头号案件。2015年4月,中央追逃办公开发布“百名红通”,杨秀珠名列榜首。中央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杨秀珠案追逃追赃工作方案;中央追逃办负责人7次带队赴浙江具体部署、靠前指挥。
其实,自2003年4月20日杨秀珠经香港外逃到新加坡当日起,对她的追捕就从未间断过。浙江历任省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省纪委6次组织召开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有关市纪委书记会议,研究部署实施方案。2003年6月,案件进入追逃阶段。2005年4月,经外交、警务合作等途径,确定杨秀珠藏匿在荷兰。5月20日,杨秀珠因非法居留被荷兰警方扣留。期间,我方积极争取将其遣送回国,杨秀珠则先后向法国、荷兰申请“政治避难”,均被驳回。2014年5月,在被遣返前夕,杨秀珠逃离荷兰,辗转数个国家后赴美。6月,根据中方提供的线索,杨秀珠在纽约被美方逮捕。7月,杨秀珠因“违反签证规定”即将被美方遣返时,以极端方式顽抗,并提出“政治避难”申请。由于美国未与我国签署引渡条约,追逃几乎陷入僵局。中央追逃办审时度势地提出“遣返、异地追诉、劝返三管齐下”的工作原则。
从此,杨秀珠案件追逃工作的重心转向了新阶段。而中央追逃办的成立,浙江省追逃办的成立,为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的一整套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奠定了基础。
多方合力编织“天罗地网”
在中央追逃办的指导下,浙江省委把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由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负责指挥,形成工作合力,多层次、多部门协作。
2015年,浙江省追逃办成立,并迅速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日常协调机制和联络员机制等3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外逃人员动态数据库,各方面的合作更趋紧密。随着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党委负领导责任、纪委负协调责任、有关单位和部门负主办责任的全方位、多层次工作体系全面构建。
在浙江省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杨秀珠专案组新设若干工作小组,由省纪委全面负责组织协调,省检察院主攻案件调查取证,省公安厅、省高院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对象在国外,基础在国内。扎实的基础工作,使我方得以向美方提供杨秀珠在国内涉嫌贪污犯罪和跨国洗钱的充足材料,证明其为名副其实的外逃腐败分子,涉嫌违反中美两国法律。同时,通过掌握杨秀珠的海外关系、藏匿地亲友的家庭和财产情况、生活和心理状态等,牢牢掌控追逃主动权。
根据中央追逃办要求,杨秀珠案的进展情况每周一报,重要信息和情况即时沟通上报。工作安排随之灵活调整,几乎每隔10天,省追逃办就组织召开一次协调会或推进会,两年来共召开37次。
各单位追逃人员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重点个案的进展。“省公安厅的一位同志,跟了这个案子快14年,现在杨秀珠被追回来了,他也要退休了。省检察院也有一名同志一直坚守,不忘使命。”省追逃办负责人讲述的细节,令人动容。
跟进杨秀珠案13年零7个月的专案组同志都说,自己见证了浙江省追逃追赃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建立到完善的全过程。
多措并举实现成功劝返
2015年,杨秀珠还曾扬言:“死也要死在美国!”。2016年11月16日,回国归案自首的她深深忏悔:“对还在逃的人讲一句,千万快回来!别再耽误时间。”
一年半内,杨秀珠的态度彻底反转。戏剧化的情节转变背后,是看不见硝烟的战场角力。
杨秀珠追逃案的重心转向劝返后,在中央追逃办协调指挥下,各级各部门在国内加大调查工作力度,在国外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所有行动指向一个目标——迫使杨秀珠成为无钱可花、无人可靠、无路可逃的“三无”人员,不得不主动投案自首。
2015年6月,应美方邀请,浙江省追逃办赴美工作组来到纽约。远隔重洋的博弈,变为面对面的交锋,压力不言而喻。
这“走出去”的一大步,得益于中央追逃办此前坚持不懈的对外联络和持续深化的中美执法合作。
2014年5月12日,杨秀珠刚潜逃到美国,中方就通过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渠道向美方通报了情况,并提供有关线索和证据,提出协助追逃请求。6月19日,美方在杨秀珠藏匿点将其拘捕。12月,中美双方在北京举行中美JLG第12次会议,确定杨秀珠案件为中美头号追逃案件,双方专人专班,集中突破。
2015年6月工作组赴美期间,与美方进行案情磋商,推动美方启动刑事调查,展现我方办案的决心,也为中美合作营造氛围。
但此时,杨秀珠仍企图通过诉讼拖延回国。2015年8月,其外甥潘某从西班牙回国投案自首,得到宽大处理;9月,其胞弟杨进军被美方强制遣返,这是美国首次遣返“百名红通人员”。
同时,追逃办在国内国外耐心规劝杨秀珠及其亲属,让他们认清形势,早日投案,争取宽大。种种努力下,迫于中美反腐败合作的强大压力,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杨秀珠亲属渐渐扭转思想,主动规劝其回国。
2015年11月,杨秀珠表露出回国意愿,但提出高条件。追逃办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商谈虽艰难却不断前行……2016年7月11日,杨秀珠请求美方撤销“避难”申请,正式提出无条件回国自首。8月,美国移民法庭裁决同意杨秀珠撤销“避难”申请,当庭判发遣返令。9月,中美JLG反腐败工作组第11次会议在美举行,中美双方就杨秀珠归案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11月16日,杨秀珠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