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扛起保障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执行的重大责任,紧扣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绿色发展,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聚焦政治监督,围绕主体责任不落实、制度执行不到位、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和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失范等四项整治任务,全面梳理洞庭湖区生态环境问题,下达“任务分解清单”66项和“问题整改清单”44份,省本级直接挂牌督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20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成立联席会议加强组织领导,运用“两张清单”挂图作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导检查,访谈约谈领导干部,开设专栏宣传通报曝光,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污染防治工作职责,推动中央和省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通过专项行动,洞庭湖区域共整改生态环境问题303个,问责处理党员干部523名,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7人。今年以来,洞庭湖水环境持续向好,区域内污染严重的大通湖实现全面退出劣V类水质的目标。
岳阳市启动“洞庭清波”志愿服务行动。
益阳市资阳区纪委监委干部联合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资阳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深入到刘家湖及明朗山水域进行巡护督查。
汉寿县西洞庭湿地保护区管理局工人正在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外来物种欧美黑杨进行砍伐,维护湿地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