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社论

老老实实读原著

新时代 新指南

思想导读 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

学者视点 正确的政绩观集中体现党的人民性

         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在新时代不断开辟新境界

学知躬行 做深做实群众工作 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坚持新思想引领 迈向高质量发展 ● 北京:扎实推进政治监督

坚持新思想引领 迈向高质量发展

践行论要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和首都工作站位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

调研报道 把牢“两个维护”这个根本目的

         紧紧抓住政治监督重点

         实化细化政治监督载体抓手

         不断延伸拓展政治监督

监督一线 首钢滑雪大跳台工程提速的背后

         强化保水政治监督 守好首都这“一盆净水”

采访札记 做好政治监督必须大处着眼细处着力

兰台论策

        用好第一种形态筑牢第一道防线

编辑观察 “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还有多远

实践探讨  从“表态”到常态需抓实抓细抓日常

          一人一策确保精准运用

          及时把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约束

          结合实际在“精、准、效”上下功夫

          做好“后半篇文章”才能入脑入心

一得之见

脱贫摘帽须求真戒假等

坚强保障 决战决胜 ● 战贫中的国企力量

国家电网:“点亮”贫困山区新希望

中国联通:山里铺就“信息路” 爱心架起“救命桥”

中核集团:心系红色基因 助推老区脱贫

中粮集团:个性定制产业扶贫

中建集团:让一人就业 助全家脱贫

中国旅游集团:乡村旅游让好风光变成好日子

专题 ● 战“疫”进行时

勇往直前 敢于胜利——发扬斗争精神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法宝

正风深一度

削减文山会海难在哪里

发文数量年年增多 这个乡镇党委被通报

工作不到位 填表来整改

广角

四川彭州市: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等

正风反腐在身边

靠海吃海的幸福感是怎么回来的

整改实践 推动扛牢主体责任

         补齐短板健全机制

         督促筑牢坚强战斗堡垒

工作体悟 站在政治监督高度 推动除病根净生态

实证纪法

解读 《规则》如何体现党委(党组)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实务 监察调查中运用鉴定措施应注意的问题

书记说纪

扭住责任上紧“四不摘”监督发条

实招集萃

浙江宁波:专题调研督导助外贸企业逆风远航等

明德风苑

关牧村:用歌声为新时代喝彩

欧阳黔森:全面从严治党结硕果 乡亲们笑了

七七草杂谈

为民之利是天下大利

知行话题

从直播带货看党员干部的时代担当

评论

把精准的理念贯穿始终

封三
监察调查中运用鉴定措施应注意的问题
张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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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规定,鉴定是可以由监察机关决定实施的十二项调查措施之一,监察机关依法采取鉴定措施收集的鉴定意见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近年来,随着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手段越发复杂化、智能化、隐蔽化,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监察调查中需要运用鉴定措施收集证据的情形也越来越多。但由于监察机关收集的鉴定意见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地位是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才确立的,工作经验还不足,加之鉴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实践中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和不规范做法,需要我们加强总结分析,不断改进工作,切实发挥好鉴定措施在监察调查中的独特作用。

把握总体原则。鉴定的目的是在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中针对特定问题形成鉴定意见,证明有关事实。因此,运用鉴定措施首先要坚持目标导向,紧紧围绕调查取证这一目的来开展。如果某事实虽可以通过鉴定予以查清,但不是证明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问题所必需(比如被调查人是否与情妇育有私生子女),或者由于案情不明朗、尚无法判断最终能否构成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比如因未查清贵重物品来源而无法确定送礼人或行贿人),则不需要或不宜过早采取鉴定措施。其次,鉴定意见要符合证据应具备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要求,特别是在职务犯罪案件中,要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确保具有法律效力。这是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必然要求,也是鉴定过程中始终要坚持的基本原则。

明确适用情形。根据《监察法》规定,需要鉴定的是“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这无疑是极具开放性的表述,足以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么,究竟哪些情况下应该运用鉴定措施呢?一般来说,通过常规的方法调取不到证据,或者调取到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有关事实,而该事实又涉及某个专业领域,需要有专门知识的人来说明事实、给出意见时,就要用到鉴定。比如,在调查领导干部以不支付或少支付装修费形式受贿案件中,如果能调取到完整的发票、装修结算报告、付款凭证等书证,领导干部未支付或少支付的装修费金额是明确而无争议的,那么就不需要鉴定。反之,如果有关票证缺失,装修费金额难以确定,则需要委托工程造价咨询类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这种评估就是针对如何确定装修费金额这一专门性问题而采取的鉴定措施。

选准鉴定机构。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需要鉴定的事项涉及各个领域,因此鉴定的种类很多,承担每类鉴定任务的机构或人员也各不相同。监察机关委托有关机构或人员进行鉴定时,应注意审查是否具有法定资质,特别是要与司法机关的有关规定相衔接。以监察调查中最常见的涉案物品真伪甄别和价格认定为例,此类鉴定包括前后关联的两种鉴定类别,或者说两个鉴定步骤。首先是真伪甄别,不同物品需要由不同机构或人员来鉴定,对某些特殊的物品来说,鉴定则更为复杂。比如字画,需要根据作者是否在世来确定鉴定人,如果作者在世,应当委托作者本人来鉴定真伪;如果作者不在世,应当委托经国家文物局确认有资质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来鉴定真伪。其他物品如黄金、玉石、手表、瓷器、紫砂壶等,均需分别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或人员来鉴定真伪。只有物品被鉴定为真品后才能进入价格认定环节。目前,法定的价格认定机构是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下属的价格认证中心,监察机关有价格认定需求时应当委托价格认证中心来进行。除涉案物品的真伪甄别和价格认定之外,会计鉴定和资产评估在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中也越来越普遍,一般分别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类机构在业务上存在一定的交叉,但按照财政部分业经营的要求,二者的资质是不一样的,办案中一定要根据实际需求来准确选择鉴定机构,鉴定事项不得超过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技术条件。如果是要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确认有关财务数据,比如企业年度利润、获得某业务收入的准确金额等,一般需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如果是要确定公司股权价值(比如在收受干股案件中确定干股价值),则需要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还要注意的是,司法机关对某些鉴定机构提出了特殊的资质要求。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人民法院司法评估名单库,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犯罪案件中需要委托评估机构的,应当从该名单库中选择。

严格履行程序。根据《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调查中依法需要鉴定的,经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应当出具《委托鉴定书》,交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人员)办理。有关单位(人员)根据《委托鉴定书》开展鉴定,鉴定的程序、方法、分析过程应当符合专业的检验鉴定规程和技术方法要求,同时要注意检材来源、取得、保管、送检应当符合法律及相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记载的内容相符。鉴定完成后,鉴定人需形成鉴定意见反馈监察机关。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应当完备,注明提出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内容,由鉴定机构加盖鉴定专用章并由鉴定人员签名、盖章,附上能够证明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资质的相关文件。鉴定意见应当及时告知被调查人,并以笔录形式载明告知情况及被调查人的意见。如果被调查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是否重新鉴定,由调查人员审查并按程序报批后决定。(作者单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五审查调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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