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一体推进“三不”要求,坚持查改结合、标本兼治。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立足职责职能,充分发挥监督首责作用,通过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相关单位和部门做深“后半篇文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确保扫黑除恶取得 “断根式”效果。
树牢政治监督理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项政治任务落实到不到位,关键看查办扫黑除恶案件彻不彻底;查办彻不彻底,就看是否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查处后的整改整治,事关铲除滋生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根源,事关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事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直接关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必须把做好查办扫黑除恶案件“后半篇文章”上升到政治高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视角观察、审视、分析每一起扫黑除恶案件,加强案件背后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坚持扫黑除恶案件查办到哪里、督促做好“后半篇文章”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始终牢牢把住这个正确的政治方向,在以点撬面推动做深做实查办扫黑除恶案件“后半篇文章”过程中,不断强化政治监督的自觉性。
把握政治监督重点。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做好“后半篇文章”过程中开展政治监督,不是要大包大揽,进行具体的业务整改细节监督,而是要严格按照“三转”要求,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着力在贴身政治监督上下深功夫、下足功夫。避免外行监督内行、政治监督形式主义,切实防止出现跑偏的现象。我们体会,在开展政治监督过程中,应重点聚焦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做深“后半篇文章”中履职尽责情况,深度监督相关整改责任的落实情况,监督是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抓住这些重点开展政治监督,特别是对照整改清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相关派驻机构抵近优势去开展政治监督,更能从根源上发现问题,体现政治监督的成效,更好地系统推进专项治理,既防止缺位,也避免越位。比如,结合非法采砂案等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提示函、提醒函,要求相关派驻机构贴身开展监督,压实相关行业部门的整改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较好成效。
强化政治监督效果。纪检监察机关在督促推动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过程中,应通过强化政治监督成果的运用,确保政治监督真正有力量。我们定期开展“回头看”,采取登记台账、督查询问、专人跟踪方式,监督有关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向纪检监察机关作了书面回复、是否逐项整改、是否存在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等问题,切实防止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并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依照规定严肃问责,推动以最强执行力做好“后半篇文章”,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此外,我们积极推动同级党委建立政治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把以案促改存在问题作为重要议题,甚至作为巡察重点关注的内容,及时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提醒、问责处置、督促整改等方式方法,不断严肃政治监督纪律,推动相关单位和部门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做到见人见事、见因见制、见底见效。通过一系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治成效,真正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作者:广东省湛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