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某部门劳资管理工作人员陈某,私自将组织部门调减受党纪处分人员工资的批复扣压,直至岗位调整,既不报告又不执行,区纪委给予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我刚来到区纪委,在听取审理室汇报时了解到的,虽然是几年前的案子,但我心里仍然很沉重。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是执纪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如果执行不到位,甚至出现工资一分不少、评优一如既往、提拔一路绿灯等现象,纪律的严肃性必然受到损害,惩戒作用也就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纪检监察干部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专门印发《关于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通知》,省市纪委开展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行动。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要求,我们通过走访调研、征求意见、查阅案卷等,找准了我区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主要表现:处分决定宣布、送达不及时,尤其是对农村基层党员党纪处分宣布不规范;处分材料未及时归档或归档不规范;受处分党员后期回访不到位,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区纪委监委及时派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现场督促指导,加大处分决议、请示、批复、宣布、执行报告等环节的监督力度。同时我们认识到,由于人力有限,区纪委监委不可能对每个案件都“一竿子插到底”,必须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在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完成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区纪委监委专门实施四项举措,让人与制度一同发力,打通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断头路”。
探索建立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制度。区纪委监委在每一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后,均附上《纪律处分执行事项告知书》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批复)执行情况报告表》,将纪律处分的宣布送达、处分决定归档、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和工资待遇调整、违纪款物收缴退赔、处分影响期内晋职晋级、处分决定执行报告等事项逐条列明,要求相关部门严格对照清单列表,落实一项、销号一项,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执行情况报告表,并限期反馈区纪委监委。
抓好纪律处分的“延伸工程”,我们制定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回头看”制度,每年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用“回马枪”让潜在问题见底。今年,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以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累计检查受处分人员793人,发现处分决定宣布不及时不规范、处分材料未及时入档、工资未及时调减等问题26个,当场指出并限期整改落实。对个别较为突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推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根本在于被处分人所在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对此,我们坚持考核为主、问责为辅,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区纪委监委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全区镇街、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综合评估指标,并提高考核权重,对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酌情扣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上级领导责任。比如,我们在查处区某部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时,不仅给予直接责任人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还给予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李某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我们健全完善违纪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制度,坚持“常到家看看”,与回访对象面对面沟通,了解其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年度考核、职级工资变动、干部任用等方面的措施是否落地。在回访倒查受处分党员干部处分执行情况的同时,我们还坚持纪、法、情相融合,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信心,让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作者: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