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美丽中国”写进党章和宪法,成为全党的意志、国家的意志和全民的共同行动,进一步彰显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卓越的理论创新和重大成就的厚实基础上,水到渠成地诞生了系统科学、逻辑严密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青海地处青藏高原腹地,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对国家生态安全重要性尤为突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6年8月他在青海视察时提出了“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要求,并指出“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青海省确立“一优两高”发展战略,启动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场标志性战役,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是青海的首要职责和历史担当。从近年来查处的木里矿区破坏生态典型案件以及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移交的问题来看,对标党中央的工作要求,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与党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要跟进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履行生态环保责任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点,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用铁的纪律守护这片“青天碧海”。
增强政治自觉,立足本职守护山清水秀。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不力、作出的决策严重违反生态环保方面政策法律法规、对群众关于环境污染的举报置之不理、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和虚假整改等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派驻监督和群众工作督导的重点内容,通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铁面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委将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压紧压实,将生态环保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持续警示震慑,做实做深“后半篇文章”。确保绿水青山常在,就要对破坏生态环境、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的行为严加惩处、绝不手软,就要用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教育广大领导干部,不断释放向生态环保问题的破坏者、姑息者、失职者坚决亮剑的强烈信号。今年5月,青海省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以及近年青海省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取得良好效果。要继续加强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做实做深“后半篇文章”,用好执纪问责利器,发挥“查处一个、警醒一片、教育一片”的警示震慑效果。推动各地各单位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厘清职责,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问题,建制度、强基础、补短板,全力守护好这片高原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