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全党的重要政治任务。驻中组部纪检监察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运用制度能力建设,以制度建设保障队伍建设。
一是坚定制度自信,增强运用制度能力建设自觉性。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就要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势的科学制度体系,深刻认识新时代党和国家制度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归根结底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我们党治国理政靠制度、管党治党靠制度,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同样靠制度。我们要坚定制度自信,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政治认同、理性认同、实践认同,提高执行制度、维护制度、完善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运用制度能力建设,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是强化制度思维,切实履行好制度执行监督职责。驻中组部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中组部、中编办、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要把督促六家单位坚决落实坚持党的领导、做到“两个维护”制度作为政治监督根本任务。在日常监督中,要聚焦六家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重点监督检查中组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各项制度情况,中编办贯彻落实党的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制度情况,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三所干部学院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教育培训情况。要在监督执纪执法中推动六家单位查找漏洞、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三是完善制度制约,提高干部精准有效运用制度能力。要带头尊崇制度、学习制度,做到既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各项制度要求,又熟悉掌握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法规制度,不断提高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能力。要增强制度意识,既注意及时把好做法固化为制度,又注意在抓一项工作前尽量制度先行,通过研究制定制度使工作谋定而后动,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前瞻性配套性,用制度提升工作权威。要坚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靠制度履职,健全组内日常监督、审查调查、队伍建设等各项制度,并根据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充实完善相关制度,把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规范运用制度,用好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以及政务处分规定等工具标尺,落实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各项要求,使工作更加科学严密有效。要严格执行制度,不让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对组内突破制度的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