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们安徽省天长市被确定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地区,对天长的广大村民来说,这可是一件大喜事。股改后,村民成了“股民”——依托清查核算后的集体资产,成立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把股权量化到每位成员,村民每年除了有合作社经营收入所得,还能参与分红,钱包就能慢慢鼓起来了。
作为一个老纪检,我深知,这次股改也是治理基层腐败、营造农村良好政治生态、赢得民心的一个契机。通过股改,各个村的“老底”都晒在村民面前,不再是一笔糊涂账,村级集体资产使用管理也不再由村干部等少数人说了算。有条件的村把集体资产交给合作社,单独核算,独立经营,等于给集体资产设置了“防火墙”,有利于降低其被“上下其手”的风险,维护村民的集体利益。
正是看到了这些好处,在此次股改启动时,我们就明确要求全市纪检机关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助力股改试点工作,让群众从中得到实惠。
此次股改工作涉及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建合作社等诸多环节,每一个环节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更容易被别有用心的村干部“做手脚”“耍花招”。我们也了解到,一些镇村干部舍不得放下权力,担心对村级事务失去支配权,而这正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为此,市纪委提前打“预防针”——指导、协助全市15个镇街召开了村组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剖析身边人违纪问题,分析村级集体资产被侵吞、挥霍或流失的现象和原因,我们还要求15个镇街纪委书记对所有村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给他们敲“警钟”,督促他们在股改中按规定办事,按流程操作,严防股改中资产流失、以权谋私等问题。
股改试点工作中,纪委“监督的再监督”为推动股改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清产核资期间,全市15个镇街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各村资产清理、价值认定、公示确认、审核上报等程序进行了监督检查,各镇街纪委则对发现的资产瞒报、低价评估、违反程序等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汊涧镇长山村小营村民组集体40亩山地林场长期被村民抢占耕种,村组干部不担当,怕得罪人,清产核资时没有登记评估上报。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对村组干部进行了谈话,责令他们上门做好群众的工作,既要收回集体土地,也要化解矛盾。最终,40亩土地如期进行清产核资,以200元每亩价格发包,使村级集体每年收入净增8000元。
“股东”身份界定和股权设置是股改的关键。外嫁女、出嫁女、空挂户,都是身份界定中的老大难,群众对这些很在意。尽管市委、市政府制定了详细的确认指导意见,要求各村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摸底登记、审核公示等步骤操作,但有少数村组干部对“股东”身份界定和股权设置的标准、尺度把握不一,群众反映很大。为此,市纪委要求各镇街纪委就“股东”身份界定工作开展“监督的再监督”,督促村组干部严格执行市里的文件要求,把好身份界定关,做到程序规范、群众认可。最终,全市151个村共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0.7万人,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15个镇街纪委还督促151个村成立由村纪检委员、村监委成员组成的督查组,对各村股权设置进行全程监督,防止“跑冒滴漏”,不给村组干部谋私利的“空间”。
在全市共同努力下,天长市股改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很快便取得了实效。2016年全市村级经营性收益达1411万元;今年初,有10个村向成员分红,最高人均分红达150元。值得一提的是,股改以来,群众反映村组干部的举报信减少了。2016年,全市受理村组干部信访举报件51件,比上年减少32件;今年前3个月仅8件。此次股改中,市纪委和15个镇街纪委通过履行自身职责,发挥了较好的“护航”作用,助推股改这艘“大船”前行,群众通过股改也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红利。
作者:安徽省天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