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纪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该县习岗街道办园林绿化所22人借学习考察之名变相旅游,街道办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张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街道办督查室主任范正军、园林绿化所所长罗晖、园林绿化所副所长李惠莲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园林绿化所副所长张晓亮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016年8月10日,习岗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由时任习岗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张新带领园林绿化所共22人,于当月12日至15日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学习园林绿化管理经验及树枝造型修剪技术。8月12日,考察组一行在习岗街道办乘车前往鄂尔多斯市。在行驶途中,张新及绿化所所长罗晖、副所长李惠莲商议决定,将学习考察行程改为赴陕西省华山、太白山和山西省平遥古城等地旅游,并与出行所有人员统一口径,隐瞒改变行程的事实。在此过程中,街道办督查室主任范正军、绿化所副所长张晓亮未予反对。8月15日,22人返回贺兰县。
“贺兰县习岗街道办工作人员集体借学习考察之名到华山、太白山、平遥等地公款旅游……”2016年12月,一条关于习岗街道办工作人员集体公款旅游的微信在贺兰县被多次转发。银川市纪委收到相关举报信件后第一时间转交贺兰县纪委,县纪委迅速行动,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调查组根据信访件反映的线索,约谈了部分参与考察的成员。经核实,张新等人临时改变学习考察行程去旅游,旅游期间发生的费用虽然由参加旅游的个人承担,但存在借学习考察之名变相旅游的违纪问题,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高压之下,还敢顶风违纪,必须严肃处理!”2017年3月7日,贺兰县纪委召开常委会议,对习岗街道办园林绿化所参加学习考察的22人的违纪行为作出严肃处理。3月中旬,贺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勇专程到习岗街道办约谈党工委班子,要求就此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习岗街道党工委结合这一典型违纪问题查漏补缺,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部一起学习党规党纪,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并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剖析警示
这起借学习考察之名搞变相旅游的典型问题,以出行成员22人均受到查处而结束。本来是高兴的学习考察,非搞成任性的集体旅游,最终以被查处的结果收尾,不讲规矩、不守纪律,“踩雷”“触电”,必将自食其果。
十八大以来,为整风肃纪,从中央到地方,发布禁令、强化督查,抓住重要节点,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可以说,制度不可谓不严密,惩戒不可谓不严厉。以往一些人用来“以权谋私”的各种小聪明,没有了用武之地。对此,不少人由不相信到相信,从不适应到适应,由被动到主动,逐渐校准了思想坐标,调整了自己的行为规范,绷紧了纪律、作风这根弦。可是,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铤而走险,顶风违纪,反“四风”远未到歇脚松气的时候。
习岗街道发生的这起典型违纪问题,虽然用的不是公款,但借公务之名搞变相集体旅游,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对这类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必须盯紧和紧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惩处教育违纪者,警示震慑观望者,坚定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信心,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