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郡县治”才能“天下安”。县委书记、县长处于管党治党、执政兴国的重要岗位,也是被“围猎”的重点对象。2015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了一批县级正职或主要问题发生在县级正职岗位上的领导干部。本期特对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原书记莫小林、上林县委原书记韦志鹏、那坡县原县长汤梓军的严重违纪案件进行剖析。
“参加工作27年,22年都在不间断地与各类老板打交道。我一边工作,一边帮老板办事,获得了不少好处。”落马之后,莫小林才幡然悔悟,老板的逢迎原来是“围猎”。
1989年,时任防城港务局办公室秘书的莫小林,就利用经常跟随领导接触老板的优势,开始自己做生意挣钱,慢慢学会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帮老板跑腿办事,从中拿到了不少好处费。2011年6月,莫小林担任防城港市防城区委书记后,任性的权力进一步化身资本的奴隶。
对于广西海湾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人叶以生(化名)的一次次请托,他“有求必应”:2011年8月,叶以生请求对已超出约定期限的恒富商业广场项目放行,莫小林于8月23日主持召开防城区委常委会,同意该项目由海湾公司按原协议继续建设; 2012年年初,叶以生请求莫小林支持其开发建设沙埠村、城头村土地平整和城中村改造项目,莫小林便在4月18日审定有关请示文件时签阅同意;2015年上半年,叶以生请求协调解决恒富商业广场项目面临的消防通检、周边交通调整疏导等问题,莫小林于7月17日率队前往调研,召开现场会督促相关部门和领导解决问题,促成该项目年底如期试运营。
莫小林“投之以桃”,叶以生“报之以李”。2012年至2014年,叶先后送给莫小林财物共计237.3392万元。
与工程老板丁某的交往亦是如此。2013年上半年,丁某为投资防城港市第三中学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找到莫小林。随后的某一天,莫小林特意和丁某一起,约防城港市教育局、防城港市第三中学的有关领导吃饭。在莫小林的协调下,当年底市房改部门即批复了该项目。
作为回报,2013年下半年,丁某陪同莫小林去看晟大海湾城的楼盘。眼见莫小林看中了2套楼中楼,丁某趁热打铁怂恿说:“如果觉得这两套房子合适,我就付款买下来送给你。”莫小林说,买下来做咖啡厅也不错,丁某心领神会,马上交付了100万元定金。2014年上半年某一天,莫小林跟丁某说不想要那2套楼中楼了,丁某遂主动表示会将之改做办公室,另外送给莫小林300万元现金。2015年初,当莫小林告诉丁某自己任职届满将调离,丁某马上取出300万分三次送给了他。
在莫小林看来,凭自己的能力和本事帮老板跑腿办事,收取好处费无可厚非。他“堂而皇之”地将财物收入囊中,并陶醉在自欺欺人的成就感和优越感中。而最终等待他的,只能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2016年3月,莫小林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6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警示剖析】
无病不怕瘦,当官莫嫌贫。莫小林的案例再次告诫我们,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既想当官又要发财,必然公私混淆、违反纪律,到头来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特别是与老板们的交往,必须坚守“亲”“清”正道,不然就会面对“围猎”而不自知,最终变成温水中的青蛙,毁了自己,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