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5日,黑龙江省纪委原常委宋川因严重违纪被“双开”的消息公布,在宋川的违纪行为中,“违规处置涉案款物”引起广泛关注。
涉案款物管理是监督执纪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涉及纪检机关执纪审查部门、财务(保管)部门、审理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公检法等机关,管理链条长、环节多、时间跨度大,稍一疏忽就可能出现“灯下黑”问题。从一些纪检干部违纪案件可以发现,对贵重涉案物品随意掉包、顺手牵羊,或将涉案款打入个人账户投资谋利等现象并不是个例。
突出问题导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对涉案款物管理过程进行了专门梳理,从中发现40多个风险点,针对这些风险点制订了详细的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以此为基础,《工作规则》对涉案款物管理提出更严格、更明确的要求,在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四十三条等多个条款中,均作出具体规定。
落实《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各级纪检机关普遍加强了涉案款物管理,不断织密监督的笼子。福建省纪委从规范涉案款物工作流程入手,进一步加强对暂扣、封存、移交、保管、处置等环节的全程监管,确保执纪审查过程严格依规依纪。在福建省内,一些地市、县区也结合实际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监管。龙岩市纪委通过制作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流程图,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措施。福州市马尾区纪委严格落实审批制度、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涉案款物管理廉洁、安全。
2016年12月23日,福建省纪委对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黄舜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审查过程中,执纪人员发现他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借此收受大量钱款,审查组需对这些涉嫌违纪钱款执行暂扣。“暂扣不是随随便便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和工作程序。”参与审查的省纪委干部小饶告诉记者,执纪人员首先填写暂扣款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通知交款人将涉案款项转入省纪委开设的专用账户,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转账证明,执纪人员与财务人员对账确认后,开出暂扣单,暂扣才算完成。
《工作规则》规定:“执行暂扣、封存措施,执纪人员应当会同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现场填写登记表,由在场人员签名。对价值不明物品应当及时鉴定,专门封存保管。”纪检机关严把涉案款物暂扣、封存这第一道关口,安排不少于2名执纪人员共同执行,对名贵物品,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统一鉴定、统一评估,防止物品被低估、贱卖。在福建省纪委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涉嫌违纪所得的寿山石多达130余块,仅执纪人员拍摄的照片就有2厚本。“注重程序和细节,执纪审查工作才能立得住脚、经得起检验。”福建省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建强讲道。
案件审结前,纪检机关暂扣、封存的物品如何保管?怎样防止物品损毁或丢失?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来到福建省纪委机关大楼内的涉案物品专用库房一探究竟。履行完相关手续后,省纪委办公厅专门负责涉案物品保管的干部小易和机关纪委干部小李各拿着一把钥匙,分别打开了库房的两道门。省纪委办公厅行政处处长谢淑銮介绍,他们实行“双人双锁”,只有两人同时在场,才能进入库房,这样就形成了制约机制。
在库房里,记者看到设有专门的保险柜和箱架,分类摆放着黄金首饰、工艺品、数码产品等涉案物品。其中,黄金制品、手表等名贵物品都用透明袋分装,集中放置在保险柜里,每个透明袋都粘有密封条,上面标注着案件名称、编号、物品名称、移交时间、经办人员等。为确保安全,库房里还配备了防盗、防潮、防火等保护设备,并安装了监控、报警装置。
福建省纪委办公厅主任刘小宁告诉记者,省纪委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确定专门人员保管涉案款物,按照“一案一账、一物一卡”要求,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同时,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定期对账核实,及时排除隐患。“在规范涉案款物保管方面下功夫,防止款物错漏,对纪检干部既是一种监督,又是一种保护。”刘小宁表示。
涉案款物最终如何处置,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福建省纪委严格依规依纪处理,努力做到一分一厘、一针一线都有去向、有结果、有反馈。案件审结后,承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根据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和处分决定书,及时办理涉案款物的收缴、退赔、上交、移送、返还等相关手续,做到“一案一清”。对按照规定需要拍卖的涉案物品,省纪委统一委托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转让,所得款项全部上缴财政,并明确规定严禁本委机关干部参与竞拍。
“涉案款物管理敏感而复杂,需要纪检机关多部门共同参与监管,既加强协作配合,又互相监督制约。”福建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池世銮介绍,案管部门重点对涉案款物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定期开展集中清理,突出检查涉案款物暂扣是否依规、移交是否及时、保管是否稳妥、处理是否得当、文书是否规范。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王庆亮表示,作为审理部门,除了要实事求是提出涉案款物处理意见,还要督促执行落实,做到“案结账清”。在福州市纪委,涉案款物管理被作为各部门开展案件质量检查的重点内容,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不仅在福建,各地纪检机关均在涉案款物管理中进一步严格要求,做到以严明的纪律管人、管事、管权。湖南省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强调不准擅自处置涉案款物。黑龙江省纪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厅机关涉案款物管理的规定》,明确对贪污、私分、挪用、调换等行为,从严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管人员的责任。“实践证明,加强涉案款物管理,有利于提高纪检机关监督执纪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对防控廉洁风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纪检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鲜明态度。”福建省纪委特约研究员郑又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