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规则》是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遵循和工作规范,只有执行到位,才能真正把纪委的权力关进笼子,保证制度的刚性约束。如何把《工作规则》落到实处?本刊约请部分地区纪委领导同志、纪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此进行了探讨。
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推动规则落地生根
福建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郑翔:执行《工作规则》,不单单是一个业务问题,其背后反映的是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问题,必须态度鲜明、坚决执行。落实好规则,首先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纪检机关是政治机关”“监督执纪纪律是政治纪律”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尊重规则、敬畏规则,时刻明规矩、守纪律、受监督。提升执行规则的自觉性,离不开对规则要义的准确把握。要加强对规则的学习培训,领会新精神新要求,明确标准尺子和程序规定。
重庆市纪委法规室主任彭世权:《工作规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省级纪委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办法。这体现出规则制定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我们在执行规则、制定实施办法时也要秉持这一原则。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推动规则落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做到重点突出。制定实施办法不能搞理想化、贪大求全,而是要有重点有抓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措施务求简便易行、管用有效。同时,要加强对难点问题的梳理和把握,对条件暂不具备、不成熟的,情况复杂、分歧较大的暂缓细化,留待之后边实践边完善,边总结边提高。
天津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段赛颖:结合实际执行《工作规则》,必须进一步克服惯性思维,尽快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比如,《工作规则》进一步严格了对借调人员的管理, 要求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规则划出了硬杠杠,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就要坚决落实。对此,天津市纪委研究制定了纪律审查人才库建设使用办法,防止借调随意、连续借调、借而不管等现象发生,着力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为纪律审查所用。
细化配套措施,构建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工作机制
河北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冯增利:《工作规则》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基本遵循,不可能穷尽所有细节。贯彻执行《工作规则》,需要有配套制度作为支撑,对规则相关内容进行细化和流程再造。省市县各层级纪检机关面对的监督执纪对象和具体情况不同,出台配套制度必须摸清底数、因地制宜,紧盯监督执纪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细化措施,形成有效约束。另外,制度体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使制度机制“防护网”越织越密。
成都市纪委副书记林浩:权力越大,风险就越大,就越要加强监督制约。过去,纪检监察室既有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权,还有发现问题线索后的立案审查权、立案后的调查取证权,集多种权力于一身,容易出现廉洁风险。《工作规则》就案件监督管理、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部门职能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方向确定了,抓落实至关重要。这就需要纪检机关从完善内控机制入手,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推动形成机构内部职能、职责的制衡。比如,围绕问题线索处置,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确保各部门之间各司其职、紧密衔接,从线索发现到处理形成环环相扣、互相制约的完整链条。
河北省秦皇岛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新宏:《工作规则》规定,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这是构建监督制约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秦皇岛市纪委把执行规则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探索推行分设,将日常监督权包括联系指导权从纪检监察室原有的权力中剥离出来,赋予3个执纪监督组,这样就形成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关系,能够防止执纪人员被“围猎”。从目前来看,各监督组已经开展了多轮监督检查,直接纠正了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在发挥监督作用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强化过程监督,真正做到盯住人看住事
成都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夏雨:确保规则得到有效执行,必须盯住人、看住事,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强化过程监督,把执行规则贯穿在日常的管理和调度中。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实行全程留痕,既是程序性规定,也是纪律性要求,更是落实“严管厚爱”的具体体现。对监督执纪进展情况特别是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必须事先报告之后再正式行文请示。遇有重要事项,不仅要报告结果,还要报告过程。同时,要实行重要业务全程留痕,通过台账管理、全程录音录像、完善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等,做到可检查、可追溯,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重庆市巴南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曹森:强化监督重在平时,贵在有恒。必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见诸日常,把“看住人”的要求从内容到形式上都严起来、实起来,体现在时时处处。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有问题苗头的同志红脸出汗、及时警醒,对已踩踏纪律红线情节轻微的同志及时处理,让其敬畏知止,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唯有如此,才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管住我们队伍中的大多数。在审查组设立临时党支部,是对执纪审查人员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交心谈心,在审查组架设了“探头”,能有效防止执纪审查人员因“脱管”而违纪。
湖南省长沙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王雁冰:制度执行离不开责任落实,离不开严和实的工作作风。要通过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纪检机关有关负责同志敢抓敢管、勇于监督,让纪检干部习惯在有严格制度约束的环境中开展工作。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日常检查、内部巡察等方式,加强对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则行使权力的组织和个人,开展“一案双查”,坚决杜绝“破窗效应”,保障规则充分释放制度的力量。(李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