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我错了,咱们还是回单位谈吧!”8月23日,在被带往规定地点交代问题的路上,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局原副局长伍超前悔得肠子都要青了。他已经多次错过党组织给出的机会,直到立案审查的这一天来临,再多的后悔为时已晚。
在今年1至9月份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的10861名党员干部中,伍超前的问题并不引人关注。但作为被党组织给出路却不珍惜的问题干部,伍超前与全省同时期被移送司法机关的612名“极少数”一起,亲身体验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菩萨心肠”与“霹雳手段”。
压倒性态势为“四种形态”的运用赢得条件
面对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伍超前曾一度陷入惶恐。
今年3至6月,顺德区纪委对区农业局个别领导及公职人员在基塘整治工作中收受回扣等问题开展调查。原领导班子4名成员先后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眼看着身边人接二连三被查处,伍超前异常紧张,开始四处打听。
8月4日,在全区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学习班上,顺德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肖秀明向全区通报了该案,敦促相关涉案人员主动向组织坦白问题。
“当时我内心一下子悬空了,很震惊,会后思想斗争开始出现,也考虑要去自首。”在《悔过书》中,伍超前这样回顾自己的心路历程,“即使后来去旅游,这种不安也一直伴随着我。一看单位打来电话都不敢接,同事问几时回,心里更是咯噔一下。”
让伍超前感到草木皆兵的,不仅有心中的鬼,更因为覆盖岭南大地的惩腐高压。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件数持续上升,去年比前年上升33.4%,今年1至9月同比上升21.8%;单就查处地厅级干部数量来说,从2013年的38人,到2014年的95人,再到2015年的170人、今年前9个月的113人,始终呈现高压态势。
广东省的形势是全国形势的一部分。在全国正在形成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面前,如伍超前一样心惊肉跳的人,绝不在少数。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部分,讲到探索实践“四种形态”时透露,去年有54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问题。而今年以来这一数字已增长数倍。
这个数字既说明高压惩腐的震慑力,也充分反映了以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目的的“四种形态”的实践效果。在广东,对“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同样积极有效。今年1-9月,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143836人次,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3695件,给予轻处分人数占受处分人数的60.4%,给予重处分人数占34.0%,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占5.6%,初步呈现“四种形态”的“大多数”“少数”和“极少数”的内在要求。
佛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力深有体会:“决不手软的高压态势为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创造了良好条件。以前纪委唠叨两句,人家嫌烦;现在提醒两句,人家感谢。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不敢’氛围,讲纪律就有人听,抓纪律就有力度。”
综合运用不枉不纵,既打又防环环相扣
顺德区纪委决定用谈话帮助伍超前醒悟。
驻农业局纪检组组长黄志军找到伍超前。“我说你有什么问题可以跟组织说清楚,不要有什么思想包袱。后来他又主动来找过我,感觉得出来他思想有松动,但是可能缺少勇气吧,谈问题的时候还是吞吞吐吐。”8月4日至22日,黄志军多次与伍超前谈话。
但侥幸与惶恐心理交织的伍超前还是没有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终被立案审查。三天之内,他就如“竹筒倒豆子”般,交代了所有问题。16天后,顺德区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全面从严”的形势下,总有一些人“不撞南墙不回头”。近期广东省纪委发布的省委第六巡视组原组长刘志伟、珠海市政协原主席钱芳莉等人的违纪通报中,均有“对抗组织审查”字眼。
广东实践“四种形态”的经验表明,使关键的第一种形态发挥有效作用的基础,就是要在实践中综合运用各种形态,特别是不能丢掉“决不手软”的决心和气势。为此,省纪委态度鲜明地提出: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决不手软;对不忠诚、不老实,组织给了机会不珍惜的决不手软;对自以为有关系、有靠山,明目张胆,对抗甚至威胁纪律审查的决不手软;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决不手软!
2015年9月,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此案牵出涉及多人的违纪窝案。
“对他们的处理,充分考虑了其违纪事实、对错误的认识和对组织的态度。如原副厅长张黎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态度恶劣,拒不配合组织调查,最终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原副厅长邱某华严重违纪,态度较好,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组织调整处理;另有其他6名态度好的违纪干部,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处理。”省纪委案件审理室的同志介绍,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该案,充分体现了突出政治纪律、强调对党忠诚的执纪导向。
“如果说‘四种形态’对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与以前相比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只能是变得更严、更坚决、更彻底。”针对外界对“四种形态”的误读,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强调,“四种形态”就是以前不管的小节现在要管,以前不处理的问题现在要处理,决不会大案小办、小案不办,决不会把“老虎”当“苍蝇”打,决不会把违法按违纪处理。
尽管有点晚,伍超前最终还是醒悟了组织的良苦用心。他这样写道:“我信任组织,所以毫无保留地坦白,现在有了如释重负的感觉。无论组织怎样处理,我都心甘情愿地接受。”
“如果再给他两天时间,如果平时有人多提醒,也许……”顺德区纪委书记肖秀明对伍案没有“一移了之”,而是时不时地琢磨如何把“四种形态”运用得更到位。
手不软的目的还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防止更多的问题发生,就要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2015年广东省印发《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只要党员干部在执行“六项纪律”和履行“两个责任”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轻微违规或违纪的“小节”,都要进行约谈。
综合运用、既打又防、环环相扣,实践“四种形态”正在展现标本兼治功能。以湛江市为例,该市在前年立案数上升41.9%、去年立案数上升50%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立案82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再次上升65.9%;与此同时,受理信访举报同比下降22.8%,连续两年实现立案数和信访数“一升一降”的目标,凸显了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增量上的明显成效。
抓早抓小毫不含糊,压实责任决不手软
“这次没谈好,下次还要谈!”
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毫不客气,“你的态度还不是太端正,解释太多。你应该认真、正确对待相关问题,本着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自己摆进来……”坐在对面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伍竹林不禁直冒冷汗。
说起6月20日第一次被约谈时的情景,伍竹林至今历历在目。“当时对于市纪委刘连生书记通报的我们公司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我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总觉得那是我当党委书记以前的事,没有担当意识。对此,市委书记任学锋没有迁就,而是直截了当地对我提出批评。”
今年广州市制定实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一把手制度》,以“一把手约谈一把手”方式,压实践行“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
实践“四种形态”,主责在党委。党委管党治党的手软不软,在实践“四种形态”中可见分晓。
“‘四种形态’的本质就是要求更严、执纪更严、监督更严、问责更严。”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王衍诗说,“要敢于、善于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毫不含糊,压实责任不落一环,标本兼治决不手软。”
在清远,市委书记葛长伟针对一名班子成员经常在微信圈转发一些未经证实的消息,专门找他谈话提醒;在英德,一位市委常委经常召集其他班子成员一起吃饭,虽说花自己的钱,去的也是一般饭馆,但群众反映不好,市委书记汪耿东便找他谈话;在广州市海珠区,一街道纪工委书记参加企业宴请,收受红包2000元,虽2天后主动上交,仍受到诫勉谈话……
“任书记一针见血的批评点醒了我,让我意识到自己的第一职务是党委书记,不能只是挂个名。”约谈后的第二天,伍竹林就组织召开广州发展集团党委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整改工作。公司党委还实行廉洁谈话制度,把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到基层党组织。现在,公司已被确定为廉洁广州建设领导小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
当9月28日再次被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约谈,伍竹林带着三个月来的整改成效而去,感觉“心里有底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永远在路上,用心抓、手不软,肯定会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