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载新使命,永葆新活力。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长期执政条件下,党要实现肩负的历史使命,带领人民坚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始终保持赤诚初心和旺盛斗志。
全面从严治党要用党内监督来保障。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通过“五大建设”着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领导水平,增强抵御风险、拒腐防变能力。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重要方面,着眼于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保障。只有把党内监督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服务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目的,我们党才能有效应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内监督要靠落实责任来实现。党的执政地位决定,党内监督在所有监督中是第一位的。党内监督乏力,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其他监督失效。破解党内监督难题,落实责任是关键。一个时期以来,不愿、不敢、不善监督等突出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怕丢选票、怕伤和气、怕穿“小鞋”等“三怕”心理,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党内监督被高举轻放,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为全党树立了标杆。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最终看实际成效。向党中央看齐,党委(党组)要扛起全面监督责任,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纪委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作为主体责任的载体和抓手搞好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加强日常监督,党员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带头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真正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纪委专责要靠监督执纪问责来担当。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党章赋予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条例》确定纪委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定位。担好这个“专责”,纪委就要把“监督”作为首要任务,把“执纪”作为履职重要手段,以“问责”保证监督执纪效果。要立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提高政治警觉性,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求,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多设“探头”看住人盯住事,把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见诸日常。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加强派驻监督,协助党委推进巡视巡察,推进党内监督全面覆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使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执行。用好问责利器,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发现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一报告两为主”措施,强化自我监督,“把自己摆进去”,力戒“灯下黑”,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就是考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监督须臾不可放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我们党就一定能够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把伟大斗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