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6年第22期

社论

加强党内监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系列重要讲话摘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论述摘录

要闻

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大会在京举行

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王岐山出席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要文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

特稿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提高巡视政治站位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加快构建巡视监督立体网络格局

专题  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学习体会

旗帜鲜明讲政治 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强化党内监督 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保障

学有所悟

推进依规治党 深化标本兼治

奏响集中统一的“重音”

学会站在政治的高度看问题

《条例》解读

读懂党内监督条例的四个特点

为什么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上级监督下级最管用最有效

如何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和党委委员的监督?坚持挺纪在前 用担当体现忠诚

纪检机关如何防止“灯下黑”?以“眼里揉不得沙子”的劲头强化自身监督

怎样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重在把自己摆进去 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贯彻落实

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上砥砺前行

严明政治纪律 净化政治生态

盯住“关键少数” 强化履责留痕

找准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的结合点

把自己摆进去 加强监督管理

特别关注  实践“四种形态” 强化党内监督

实践“四种形态” 强化党内监督

河北篇:从严惩治把纪律挺在前面

陈超英:实践“四种形态”应体现全面从严

湖北篇:惩戒不是目的,救治才是关键

侯长安:“四种形态”释放出治病救人的强大能量

广东篇:全面从严,决不手软

黄先耀:实践“四种形态”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云南篇:坚持问题导向 完善工作制度

张硕辅:着力推进“四种形态”具体化制度化

燕阁观察

六中全会后首轮中央巡视有哪些看点

党规党纪的刚性力量缘何而来

怎么看“四种形态”写进党内监督条例

清风时评

把自己摆进去,才是真落实

莫因“拒绝思考”陷于“意志无力”

健康党内关系应对阿谀奉承说“不”

常问问,赤子之心还在吗

释疑答问

如何认定处理“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行为”

基层正风反腐

521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怎么挖出的

多管齐下治“蝇贪”

对敢动扶贫奶酪的决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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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系列解读 13 纪检机关如何防止“灯下黑”?
以“眼里揉不得沙子”的劲头强化自身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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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王岐山同志主持召开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回应党内和人民群众期盼。几天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长虹落马的消息公开,成为纪检机关重拳清理门户的最新例证。

  知法犯法、执纪违纪的“灯下黑”现象对党的形象的损害,对人民群众感情的重创,无法估量。纪检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的重要职责,干的就是“打铁”的活儿,自身更要过硬。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这是着眼新形势下增强纪检机关战斗力、防止监督权被滥用的重要举措。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神圣职责,体现着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和殷殷嘱托。信任从来都是带着考验的,也是带着培养的。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管党治党重要力量,对纪检机关的监督必须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在三次全会上强调要防止“灯下黑”,在五次全会上要求纪检机关“清理好门户”。这些重要指示,为加强纪检机关队伍建设、强化自身监督指明了方向。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把自己摆进去。王岐山同志鲜明提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厉声警告“越是大机关越容易灯下黑,纪检监察战线也不平静,也有一些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再不作为,咱们就要算算账了”,严厉批评“有的人办案不行,‘抹案子’却很有办法。更为严重的是,有的人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些都充分展示出“正人先正己”的坚定决心。

  近四年来,中央纪委率先在全国开展会员卡清退工作,对纪检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摸底排查,带头对自建培训中心存在问题自查自纠,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纪检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巡视组、专案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组织管理;严明审查、巡视、保密纪律,要求干部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强调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坚决杜绝泄露工作秘密、擅自处理问题线索,纪检监察室主任、处长未经授权不准与联系地区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在系统和中央纪委机关内设立纪检干部监督机构,从严管理监督;在中央第十轮巡视中,把纪委和纪检组列为巡视对象,等等。更广为人知的,是雷厉风行清除“内鬼”,其中包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申维辰、梁滨,曾担任省纪委书记的朱明国、李崇禧、金道铭,中央纪委机关的魏健、曹立新等人。截至今年8月,中央纪委机关查处严重违纪违法纪检干部14人,全国纪检机关共处分纪检干部6795人,彰显了对腐败零容忍、对执纪者更严格的强大震慑。

  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党内已有法规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纪检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更为明确细致的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纪检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刀刃向内,防止“灯下黑”;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审查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改进干部管理和选拔方式,完善请示报告、回避等制度,把执纪审查这个纪检机关最重要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研究修订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为主线,认真查找关节点和风险点,严密流程制约,强化监督制衡,规范权力运行;充分发挥纪检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不作为、不善为的,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广大纪检干部应不断磨炼党性心性,提高政治觉悟,着力解决不敢担当、能力不足、作风漂浮虚躁等问题,特别要发扬严细深实作风,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强化自我监督,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

  此外,还应推进公开透明,坚持开门搞监督,去除神秘化,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对相关渠道反映的纪检干部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实,不护短、不遮丑,确保纪检机关的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纪检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干部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各级纪检机关都要自觉、主动、严格地把自身置于被监督之中,强化自我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何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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