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3年,章丘市文祖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原部长张恒连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4.96万元。章丘市纪委给予张恒连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016年7月7日,山东省章丘市查处的这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被省纪委通报曝光。
作为山东省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督导县,近年来章丘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纪监督,强化责任追究,着力遏制和防止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发生。2015年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46件,处理16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0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提升巡察监督精准度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将市纪委派驻巡察升格为市委党风廉政巡察,深挖细查部门单位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将问题线索向市纪委常委会和市委汇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公开反馈,着力营造不敢、知止的氛围。今年以来,共巡察市直部门单位5个,发现问题54个,移交问题线索2起。
扎实开展镇街专项巡察。选择信访总量较大、问题矛盾突出的镇街和村居,延伸监督触角,着力发现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基层贪腐、执法不公等问题。今年1至10月,通过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42个,移交问题线索27起,提出整改意见建议33条,起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作用。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分类施策,改进线索处置方式。加大人员投入,抽调纪检监察、信访等人员组成专门力量,对摸排的问题线索认真梳理汇总,并通过多种方式规范处置。推行阳光信访,严格执行双向承诺制,做到反映一件、整理一件、处理一件、销号一件,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实行挂牌督办,坚持一案一策,保障限期办结。对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和自行排查的问题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及时分类移交转办。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疑难复杂的问题,由市纪委直接办理;对线索清晰、在短时间内可以查结的问题,交镇街纪委办理;对基层查处有困难、有阻力的问题,通过执纪审查协作区,组织镇街纪委异地交叉办理。
整合资源,增强执纪审查能力。实施协作区执纪审查制度,成立5个执纪审查协作区,统筹调度基层执纪审查力量,提升镇街纪委执纪审查能力。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调整优化市纪委内设机构,新增2个纪检监察室、10名执纪人员。用好纪律审查手段,逐一调查核实问题线索,确保每项调查结论都有证据支持,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今年,省纪委交办的20起重点问题线索,已办结16起,其中查实1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济南市纪委交办的7起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查实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自行排查重点问题线索92起,已办结72起,查实30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
通报曝光,释放执纪必严信号。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的镇街和市直部门,严肃追究责任。对追责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曝光。进一步强化典型问题的警示教育作用,印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典型案例选编》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边界、明底线,增强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2015年以来查处的1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进行全市通报,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点名道姓公开曝光,释放了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较好地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市委发挥关键作用,把整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调度,解决实际问题,把主体责任扛起来。市纪委把整治查处工作作为主要任务,组织召开专题常委会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协调,健全制度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各镇街各部门也都建立健全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真正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落实到基层。
工作中,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保持“零容忍”。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完善问责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办法,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又追究党组织的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2015年以来,已对28名履行责任不力的干部进行了问责。□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南市委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