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珍秦镇十村党支部原书记桑巴旦增挪用村集体资金,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县环保局党组原书记杨进元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今年1至9月,青海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5起,处理1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8人。
去年以来,青海省各级党委、纪委狠抓基层党风廉洁建设,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正风反腐,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直抵“神经末梢”。
县乡村三级联动,基层党委扛起主体责任
“有群众反映三天办不成一件事。是不是咱们的党员干部还存在廉政勤政方面的问题?”海东市乐都区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哇玛在听到群众意见后迅即约谈当地公路运输部门负责人。去年以来,像这样层层约谈监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在青海省各级党政机关已成常态。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省委书记王国生明确要求。青海省委下发《关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的通知》、召开视频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做出具体部署。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开展得如何?存在哪些不足和短板?下一步该怎么抓?”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多杰热旦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普遍开展了对下级党政负责人的约谈提醒,仅各市州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约谈县市区党委书记113人次。从市州到县区到乡镇,各级党委都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了“一岗双责”作用,初步形成以县(市、区)党委为龙头、乡镇党委为关键、村党支部为基础,县乡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级联动”机制。
监督执纪问责向基层延伸,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大通县黄家寨镇索家村党支部原书记索生烨、村委会原主任索有财违规出售扶贫项目饲料,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果洛州久治县邮政局原副局长简伟强私自挪用林改资金,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今年以来,围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整治查处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基层干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问题作为整治重点,集中人力、时间、精力,严肃查处。1月至8月,全省查处的56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占16.1%;给予党政纪处分的91人中,扶贫领域的占15.4%。
省纪委起底清理问题线索,认真排查梳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对15件重点线索挂牌督办,督促市州加强直查自办。同时,通过“示范带动、全面推开”,在全省开展市县巡察工作,推动监督向县(市、区)、乡镇和村居延伸。8个市州党委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机构,组建巡察组25个。今年已完成对9个县(区、工委)和34个市(州)直部门的巡察任务,发现各类问题223个,移交问题线索28件。
问责是青海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主体责任缺位、监督责任缺失是问责的重点。比如,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班子成员多次挪用惠民资金,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2015年10月,果洛州久治县哇尔依乡原党委书记马福寿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原党委副书记、乡长宁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令辞职。
与此同时,青海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这一警示利器,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中央纪委网站通报曝光52件93人,青海省纪检监察网通报曝光76件138人。
开展“普纪”教育,提高基层党员纪律意识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需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扎实有效的纪律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守纪律、讲规矩。
青海省在省内主要媒体开设专栏,以案说纪,解读《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追求理想信念高标准,坚守党的纪律“底线”。全省各地借鉴“普法”教育模式积极开展“普纪”教育:把“普纪”内容纳入“万人在线”网络学习培训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廉政短信及各级党校教学、廉政文化主题活动等,将党纪教育压实、延伸至村一级。全省各级党委把纪律教育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实现纪律教育经常化和常态化,努力唤醒基层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今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包括省纪委常委在内的5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到全省各市州及部分县市区、省直各单位、高等院校及省属国有企业宣讲《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全省近6000名各级党员干部接受了党规党纪知识的测试,基层党员尊纪律、学纪律、守纪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