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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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王岐山同志强调,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真正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贯彻落实王岐山同志的指示和要求,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
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严密的组织体制,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对我们这个拥有8700万党员的大党来说,如果只有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多数党员都“脱管”,其结果必然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纪纲一废,何事不生?”执政党连自己的纪律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党就会降格为一般社会团体,党员就成了普通公民。一些案例表明,领导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标本兼治,严肃纪律就是治本。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决不能放任自流,使纪律规矩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落实“两个责任”要冲着纪律去。从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纪检机关查处的案件看,“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腐败滋生蔓延,根子就在从严治党没有落实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是管党治党的有力支撑。各级党委(党组)都要自觉承担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现违纪苗头要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检工作也不是抓小偷,要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使广大党员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作者:中央纪委廉政理论研究中心 孙志勇 孟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