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企领域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但受监察权限制约、问题线索调查手段单一、案件办理经验不足等因素影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往往面临调查难、取证难、处理难等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我们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充分运用“室企地”联合办案机制,下好“室企地”一盘棋。
2022年8月,济南能源集团纪委收到一封关于下属某公司高级主任刘某的举报信。经初步分析研判,刘某对采购物资验收、款项支付等有一定话语权,且与多家物资供应商来往密切,举报材料中反映的相关问题具有很强的可查性。但线索涉及的人员多、范围广、时间跨度长,取证困难,企业纪委独立办案难度较大,亟需新的办案模式来破解。在前期开展工作、掌握部分违纪事实的基础上,经过分析讨论,2022年底,我们决定运用“室企地”联合办案模式,确定由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济南能源集团纪委、市中区监委组成专案组开展审查调查。
开展“室企地”联合办案,关键是各主体分工清晰、配合密切、优势互补,通过统筹指挥调度、整合内部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联动机制,确保办案力量统一调配、职责权限融合互补、措施运用协同高效,以最短的时间办最优质的事。
“室”的有力指导和协调是高质高效办案的基础。为查深查透问题,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统筹部署、综合研判,指导企业纪委选准初核工作切入点,先对刘某违纪问题开展核查,最大限度避免“打草惊蛇”。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刘某如实交代了其违纪问题。之后,在对刘某涉嫌受贿问题开展全面核查中,第五监督检查室主动协调公安机关和金融机构为案件调查创造条件,并在线索研判、调查授权、指定管辖、确定留置场所、保障办案安全等关键节点,全程指导并协调办理手续,把握办案节奏,确保正确办案方向。经过深入细致的排查分析,刘某涉嫌受贿的行为逐渐浮出水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2023年4月,刘某被市中区监委采取留置措施。
协同作战中,主战场在“地”。对市中区监委而言,联合办案既是工作任务,更是政治要求。市中区监委加强同能源集团纪委的会商研判,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重要情况,及时反馈审查调查结果和相关案件材料。同时,充分发挥办案经验丰富、人员力量完备等优势,对相关外围证据进行集体研判,在措施使用、讯问调查、案件突破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在最短的时间内打通“关节点”、啃下“硬骨头”。
联合办案发挥合力,还离不开“企”的积极参与、主动作为。能源集团纪委与市中区监委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熟悉案发单位政治生态、企业内部权力运行特点、生产经营业务知识、人员情况和廉洁风险等优势,主动承担案件补充调查任务,走访10余家金融机构,查阅资金流水、账簿明细,逐条分析核对确认。同时,对2017年以来刘某在企业某项目建设中所涉及的全部经济合同和多名供应商开展重点排查,为案情研判、调查取证、案件移交、信息共享等奠定了坚实基础。
正是由于室企地三方在案件办理中,把各自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确保了取证充分、工作扎实,最大限度缩短了案件调查期限,做到了快查快结、快进快出。2023年6月,刘某涉嫌受贿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件虽已办结,但“室企地”联动并没有落幕。我们认识到,加强协作配合,既适用于案件查办阶段,也应在“后半篇文章”中拓展延伸,坚持办案、整改、治理一体推进。针对刘某案暴露出的政治生态、管党治党责任落实、重点敏感岗位人员风险管理等问题,我们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指导能源集团开展典型案例剖析、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针对重点敏感岗位,全面梳理排查廉洁风险点,着力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作者:山东省济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杨光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