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转发河南省委通报的消息稿指出了这次问责的基本事实:李庆贵同志作为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用人严重失察失误,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坚持原则、不敢斗争,对连续发生的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新乡市纪委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及时发现,发现了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监督严重失责失职……
在河南省委、新乡市委,我们除了努力通过采访了解这些概括性叙述背后的事实,更关注的是,新乡市以及河南各地党委、纪委对通报的反应,尤其是各级一把手们对此有什么认识,从中吸取了什么样的教训。
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缘何被双双追责?
“‘好人’不一定是‘好官’!”
在河南省纪委,我们了解到被通报同志的一些情况。
据介绍,李庆贵于2011年6月任新乡市委书记,2015年2月,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被调整为河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他在新乡市委书记职位上,干了近4年。
不到4年时间,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与其被追责直接相关联的有3个重要人物,一位是从舞阳县孟寨公社起步一路上升的贾全明,一位是新乡公安系统说一不二的公安局长孟钢,还有一位是威震一方的“干将”崔学勇。
2014年3月新乡市委、政府换届中,贾全明由新乡市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转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孟钢由新乡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转任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崔学勇由新乡市平原新区党工委书记提任副市长。在3人的提拔、重用中,李庆贵可谓他们的“贵人”。作为市委书记,正是李庆贵不负责任地向省委推荐,致使他为日后的“用人严重失察失误”错误埋下了伏笔。
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河南省纪委先后立案查处了贾全明、孟钢、崔学勇违纪违法案件。经调查,这3人的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李庆贵担任新乡市委书记期间,而此间新乡市纪委也未能履行监督责任。
这3起 “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违纪违法案件,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对新乡社会经济发展环境造成严重伤害。河南省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庆贵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领导职务;对新乡市纪委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检查,市纪委原书记王炳奇同志已被免去职务,决定对其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另行安排工作。”
对二人的追责,震动了新乡“官场”,在中央纪委转发河南省委通报的第一时间,接受记者采访的几位新乡市、县领导无一不为他们眼中的两位“好人”惋惜,但痛定思痛,现任新乡市委书记舒庆发出了“‘好人’不一定是‘好官’”的感慨,这句话颇能说明新常态下当“好官”的新标准,显然,李庆贵等人落伍了。
为下级“受过”,到底冤不冤?
“即使自己没贪,这个板子也该打!”
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追责,这不是第一例。仅河南省一个时期以来,县科级层面的主体责任问责已达800多起。但李庆贵是第一个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而被问责、受到处分的地级市市委书记,这使一些人受到震动的同时感到意外。
“他自身并不存在贪腐问题,因为班子成员出事而被‘打板子’,真可惜。”替李庆贵感到“可惜”的不在少数,在大家眼里,他是一位“性情温和、老成持重的老领导”。
“很少看到他严厉批评人。”在记者采访的五六位局长、县委书记记忆中,李庆贵即使批评人,也是“拍着肩膀笑呵呵地说‘以后注意啊’……”
问题恰恰出在这里。“正是李庆贵对身边同志错误的包容、对违纪违法现象的暧昧态度,向腐败分子发出了错误信号,让一些人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河南省纪委纪律审查人员说。
对3名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李庆贵并非一无所知,但是,关键时刻他仍然采取了“温和”的态度。在他耳闻、甚至发现崔学勇、孟钢的违纪问题时,不是“拍着肩膀提醒”,就是采用迂回手段保全双方面子,更有甚者,李庆贵明知这些干部存在问题,还继续对他们推荐重用。
“贾全明、孟钢、崔学勇性格都比较强势,在各自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他们的提拔重用,无形地影响着当地的政治环境。”河南省委巡视组同志介绍,2014年9月至12月对新乡巡视后反馈意见就指出了新乡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还存在薄弱环节、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反对和遏制“四风”的任务仍然艰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
“省委巡视指出的这些情况,都说明我们的政治生态受到了污染。”舒庆深深感到,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如果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怕丢选票,不敢担当、不敢碰硬,最终会使一个组织、一个地方正气不彰、邪气上升,损害党的肌体健康。
近年来河南省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安阳、驻马店、开封、三门峡市市委书记相继落马,沉痛的教训让这4地市主要负责同志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的职责所在。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树好标杆,当好表率。自身不硬,‘两个责任’无从谈起。”他们表示,一些地方、部门曾经出现的严重腐败触目惊心,一把手难辞其咎,“特别是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对一方风气造成恶劣影响,尽管李庆贵自己没有贪腐,但没有履行主体责任,这个板子,该打!”
最触动领导干部的是什么?
“中央是动真格的,不尽责就要被追责!”
本是河南省委在本省发出的通报,为什么却引起中央纪委的高度重视,予以转发?这一少见的动作意味着什么?新乡、河南各地领导干部对此怎么看?
“通报的要义就是促使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真正担起来,而不仅仅是挂在嘴上、写在文件上。”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说,中央正是要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这件事对我们的震动很大、压力也很大。”舒庆说,“知耻而后勇,落实‘两个责任’没有退路。”
从教训中振作起来,新乡市连续召开市委常委会、全市部分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专题汇报暨廉政约谈会议。9月8日,市委连夜召开常委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中央纪委转发通报,大家表示,坚持问题导向,从跌倒的地方站起来。
新乡市委、市纪委提出,“两个责任”是个共同体,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新任新乡市纪委书记杨慧中表示,扛起责任,不但要严格执行既有的制度规定,还要在探索创新有效的责任履行、责任追究特别是同级监督制度上付诸行动。短时间内,新乡出台了《新乡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新乡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等10项制度。“制度既已印发,必须照单执行。” 杨慧中坚决地说。
在新乡各部门、县、区,“两个责任”真正成为“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工作”。“在我心里,主体责任已经上升到第一位了。”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荆汝大说,“没有这个,完成再多的经济指标有啥意义?”延津县委书记祁文华表示,一把手权大责大,主体责任履行不好自己也要实实在在挨板子,最近我们认真梳理了各级下发的责任制度,从我做起,严格执行。
原阳县纪委书记陈长玉则感到了履行监督责任的底气,“以前找人谈完话,别人心里咋想的,咱不知道。”现在谈完话,人家握着他的手发自内心地说:“你讲得很好!这种形式非常好!多提醒提醒,我们绝对不会说你多管闲事,希望以后多提醒、多警示!”
“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中央在动真格的,不尽责就要被追责!”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机关和部门以及郑州、商丘、漯河等地党委(党组)表示,今年是省委确定的主体责任落实年,也是责任追究年, 要吸取新乡教训,认真执行河南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方案》,切实把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全省改革发展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这一案例给我们带来哪些教训?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必须稳稳地扛起!
“这件事对新乡、乃至河南的震动很大。”尹晋华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绝非个别现象,通报中指出的许多问题,在不少领导干部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广大领导干部当引以为戒。
对责任认识不清醒,问题随时可能爆发。“李庆贵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认识不到位,头脑不清醒,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事。”新乡市委几位班子成员深刻剖析后认为,对主体责任从内心深处不想抓、不愿抓,遇到事情不会抓、不敢抓,关键时刻不去抓、不真抓,致使一些人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眼皮底下连续发生。新乡市纪委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认识不到位,总认为“人家是省管干部,我们监督不合适”。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缺失,出问题就是迟早的事。
“老好人”误人害己。在众人口中,李庆贵同志是个标准的“老好人”。“这也是他犯错误的主要原因。”省委巡视组的同志说,在关键问题上,不敢表明态度、不敢坚持原则,谁强势听谁的,可今天的结果却让我们看到,当“老好人”“和事佬”不但误人而且害己。“放松要求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不负责任”,舒庆无比感慨:作为班长,要真对同志负责,就得考虑个人利益得失少一些,责任担当强一些,这是对党、对国家、对同志,包括对自己最大的负责。
“独善其身”不能免责。“现在领导干部不是说自身干净就能自保了,这是我们应该从通报中吸取的严肃教训。”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胡云生说,领导干部区别于一般干部,党委区别于其他组织,就在于你肩负的责任。党委有主体责任,其所有成员都有主体责任,仅仅做到自己干净,已远远不够。党的要求是不仅要忠诚、干净,还要担当。原阳县纪委书记陈长玉说,“以前跟班子成员谈心提醒,怕人家说你多管闲事,总会退一步想,管好自己的事就行了。现在要是班子成员有人出事,我们就要受到追责,所以找他们谈话也没啥抹不开面子。”
不履责就要被追责。通报的二人之所以受到责任追究,就在于不把中央反复强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责任当回事。大家讨论认为,“如果李庆贵同志发现孟钢、崔学勇等人的问题后给予严厉批评、在省委考察干部时如实报告,新乡市纪委对一些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苗头性问题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对当事人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不仅能对制止一些人的腐败行为发挥应有的作用,也不至于自己被问责。”
沉痛的教训足以唤醒我们的担当意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必须稳稳地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