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因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四川省南充市原副市长邹平,数年前在任蓬安县长期间,面对县委书记“过节背着包到处转,就是希望大家给他送钱”的指责,立即反唇相讥“你吃肉我们还要喝口汤撒。”邹平的“喝汤”论远不是说说而已,法院审理查明,他在10年间共收受贿赂达2400多万元。如此敢于放出豪言、放胆乱为、放手贪腐,显然不是一日之为,也不止一人所见,但邹平为何还能边腐边升,从蓬安县长到县委书记,再到南充市副市长?原因固然很多,但监管缺位确是重要因素之一。
那位被邹平公开“叫板”的县委书记,首当其冲难辞监管缺位之咎。作为“班长”,县委书记对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而这位时任蓬安县委书记对于眼皮底下的腐败,对邹平吃相难看的“背包乱转”,显然是只动口“不动手”,没有严抓真管。面对邹平的诘问和攻讦,既没有自证清白,也没有深究严查,个中原因暂不得而知。但至少说明他既没有发挥好示范作用,也没有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职责。县委书记的迁就与容忍,纵容了邹平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
同样不容忽视的是,邹平身边为数不少的党员干部对其胡作非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邹平两次贿选,共安排县委办、县人大办、县财政局等20多个部门的数十名干部,帮他向南充市级相关领导干部共计230余人送钱拉票。这些干部由于各种原因被裹挟其中,有的是利益均沾者,有的是为了趋炎附势,有的一直假装视而不见。他们的助力和沉默,抵消、化解了监管的重要基础。
西谚有一句话,没有一滴雨认为自己造成了洪灾。在每一起腐败窝案中,当恶行的链条足够长、参与人数足够多、集体的沉沦成为事实时,鲜有人能保持足够的理智和清醒,几乎没人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当。深陷泥潭的党员干部既看不清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更认识不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擅自动用公款为他人买单,收受贿赂还甘之若饴,明知违法却盲目跟风。更令人愤慨的是,一些本应尽到监管职责的党员干部非但不履职尽责,还为虎作伥。这些干部党性原则荡然无存、是非公义抛之脑后,表现出与己无关的麻木不仁、冷漠无知,自觉不自觉充当了恶行链条上的一颗螺丝钉,也让制度形同虚设、监管徒具形式、纪律成了稻草人。这种集体无意识,成了熟视无睹“可怕的正常”,直接导致当地政治生态的重度“雾霾”。
不让触目惊心的腐败窝案重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实在肩,对身边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既敢于发厉声,也敢于亮利剑。前不久,河南省委对该省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予以追责、通报,并被中央纪委转发,在全国引起强烈震动。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责任追究既是悬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也应当成为不可丝毫松懈的心弦。当然,还要积极创造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发挥监督作用的环境,让每一名党员都能切实履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义务,都能理直气壮地与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让党内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