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王铭德
以勇于担当精神推动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中央纪委转发河南省委的通报,寓意深长,再次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的强烈信号。襄阳市各级纪委必须引以为戒,强化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促使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立足“清”字,把落实监督责任体现在知责明责中。各级纪委必须树立“有位更要有为”的理念,认真吸取新乡市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跟不上、工作不落实的深刻教训,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敢于亮剑,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真正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要深化“三转”,厘清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
立足“严”字,把落实监督责任体现在常态监管中。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不担当就要被问责。纪委手握反腐重器,对执纪者更要严于监督。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重大事项报备和八小时以外等情况,小错提醒,动辄则咎,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行使职能步入规范、有序、高效轨道。
立足“敢”字,把落实监督责任体现在倒查追责中。新乡市的教训警示我们,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就要付出代价。近年来,襄阳市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对11名纪检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全市各级纪委都应严格落实“一案双查”,重点围绕纪检干部缺乏担当精神、不敢得罪人,缺乏必要能力、监督执纪问责水平不高,缺乏律己意识、作风不实、自身不严等问题,敢字当头,强化追责,倒逼纪检干部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