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了10多年农村财务工作,今年开始发现资产账实不符、票据不规范等多年解决不了的农村财务问题越来越少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也越来越规范了。”谈起近日印发实施的《严明纪律切实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意见》,山东省临朐县辛寨镇农村财经统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于水深有感触。
在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冯波看来,这两项制度能够制定并发挥作用,纪委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处于纪律审查第一线,哪些问题易发多发,哪些制度的笼子需要扎紧,感受更直接、更准确,因此纪委必须主动作为,聚焦各类问题,向党委提出建议意见,督促党委强化纪律建设,扎牢扎紧纪律和规矩的笼子。”
今年3月初,县纪委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针对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支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群众信访量大的问题,向县委提交了专题调研报告。针对县纪委提出的意见建议,县委、县政府专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规范和支农惠农政策落实专项整治,并督促责任部门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堵漏治本。如针对涉农违纪问题查处后,违纪款物处理不到位,造成违规违纪行为代价小、成本低,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问题,临朐县制定了《关于加强涉农问题违纪款物处理工作的意见》,将涉农问题违纪款物细分为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私分支农惠农资金等10类,并区分不同情况,作出收缴或追缴、没收、责令退赔等处理,真正让违纪者政治上受到处分、经济上付出代价,对党员干部形成震慑。
县纪委也及时跟上,印发《关于严明纪律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通知》、《关于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通知》,对民政、农业等11个支农惠农主管部门,镇街党(工)委、政府、纪(工)委、涉农站所及其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和村监委成员提出“31个不准”的纪律要求。
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县纪委严肃查处了33起侵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支农惠农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16名党员干部被通报曝光,起到了教育震慑作用。
点评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要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临朐县纪委根据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建章立制,不仅起到了“监督的再监督”作用,也督促了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更使制度的笼子愈发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