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第17期“‘四风’典型问题监督哨”栏目,刊发了“这个村支书为何屡屡犯戒”等一组报道,对山东省泰安市徐家楼街道大白峪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唐继和一年之内4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了曝光。日前,关于唐继和顶风违纪问题有了处理结果——
近日,中共泰安市委就唐继和顶风违纪问题专门发出通报。
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通报》指出,唐继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在不到一年时间内连续4次顶风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按程序撤换其大白峪社区居委会主任职务,责令退回违规收取的礼金28.92万元。
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通报》指出,徐家楼街道党工委书记玄冬梅、街道办事处主任房宝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对唐继和违纪违规问题疏于监督管理,并在唐继和儿子婚庆中随礼金,助长了不良风气,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家楼街道纪工委书记刘元栋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其他参与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山东省纪委转发泰安市委通报并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能有盲区,不能留空白。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落实到基层。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