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档案主要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对党员干部(主要是领导干部)加强管理和监督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廉洁自律状况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它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日常监督的基础性举措。《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十七条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规定了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要求动态更新,为建立健全廉政档案提供了明确、规范的制度保障。
廉政档案不同于干部人事档案。干部人事档案是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中形成的,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履历类材料,自传和思想类材料,考核鉴定类材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党、团类材料,表彰奖励类材料,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以及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廉政档案主要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建立和管理。根据《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任免情况、人事档案情况、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处理的情况等,巡视巡察、信访、案件监督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及其他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其他反映廉政情况的材料。现实中,干部人事档案主要是纸质档案材料,建档对象面向全体干部,而廉政档案有纸质化的,也有电子化的,建档对象主要是党员领导干部。由此可见,二者在建档主体、建档对象、主要内容、呈现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相比而言,廉政档案更加突出廉洁特色,与纪检监察工作关系更大。
为更好地落实《规则》要求,湖南省纪委监委起草了《建立健全省管干部廉政档案实施办法》,将省管干部的职务任免情况、“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处理的情况,巡视巡察、信访、案件监督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以及其他工作形成的有关材料情况,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中指出的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等信息列入档案采集内容,同时把所在地区、部门或单位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也归入廉政档案。
从工作实践看,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作用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为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提供参考。在党员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及换届选举等工作中,廉政档案凭借日常更新的内容,可以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确保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回复党风廉政意见,起到把关的作用。二是为开展政治生态研判提供参考。政治生态研判需要大量的研判依据,而廉政档案就是重要依据之一,特别是能够对研判某一地区、部门或单位政治生态中涉及领导干部的共性问题提供重要参考。三是为开展日常监督提供参考。这也是廉政档案最重要的作用。《规则》制定的一大亮点,就是专设监督检查一章,而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规定就归属该章,体现的是把监督挺在前面、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要求。实践中,根据廉政档案反映的问题,监督检查部门可以分析预判某地区、部门或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此外还可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中运用大数据这个抓手,对廉政档案信息进行比对,分析领导干部在一段时期内诸如买卖房屋、车辆、股票等情况,了解其经济收入和支出状况,从而发现问题。可见,廉政档案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首责,起到了参谋助手作用。
正因为廉政档案在强化监督方面拥有巨大作用,对其进行严格、科学管理,确保权威有效,就显得非常重要。结合工作实践,我们认为,对于廉政档案,一是必须做到日常管理责任化。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负责所联系地区、部门或单位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收集、更新和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所监管的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收集、更新和管理。二是必须做到痕迹记录动态化。按照《规则》规定,廉政档案应当动态更新,凡有个人重大事项出现变动的,应当在规定工作日内更新。在收录已往廉政档案信息基础上,根据干部任用、调整情况,定期检查、随时补充资料,动态更新档案内容。对于新任领导干部,应在一个月内建立廉政档案;属于因工作调动归其他监督检查室监管的,应在规定工作日内移交廉政档案;因提任、交流、离职、退休、死亡等原因不再属于所监管干部的,应将其廉政档案及时登记封存。三是必须做到档案管理专业化。廉政档案应做到一人一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使之成为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数据库。如果是纸质档案,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保存,如果是电子档案,应开发建设档案系统,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不得连接互联网,配置系统登录加密锁,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不被泄露。规范廉政档案的使用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从档案的登记、存放、保密到档案的查阅都制定明确规定,严把廉政档案使用关,做到既安全,又能发挥监督上的最大实效。
廉政档案的权威性还来自其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必须使档案内容信息处在不断补充更新中,确保准确详实,不陈旧、不落后。从实践看,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信息内容,必须从有利于开展监督出发,严格对照《规则》规定的主要内容去收集信息,做到全面具体、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还应对材料有无保存价值和真实性进行初步鉴定。必须建立内部情况交流制度。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调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等,应及时向廉政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情况、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信息。必须对外与党委组织部门、巡视巡察机构、信访部门、审计部门等建立畅通有序的信息通报制度,以便及时收集诸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巡视巡察、信访举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等信息。(作者单位:湖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