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要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5575万人。
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与“十三五”期间GDP年均增速“大于6.5%”等预期性指标不同,“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这一民生指标,被确定为约束性指标,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
为这一历史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
扶贫,是中央作出的庄严承诺,事关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2012年11月15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首次与中外记者见面时,习近平总书记就许下庄严承诺。
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我们党不断赢得人民信任、拥护,厚植执政政治基础的必由之路。摆脱贫困,就是广大人民的热切期盼。对于这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牵挂最深,“花的精力最多”。
从2012年12月29日探访太行山深处的河北阜平县骆驼湾村、顾家台村,到2013年2月3日考察甘肃东乡族自治县布楞沟村;从2014年1月26日亲临地处边陲的内蒙古阿尔山市伊尔施镇林业棚户区,到2016年2月2日视察江西井冈山革命老区茅坪乡神山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29次国内考察,17次涉及扶贫开发,7次作为主要内容。
没有农村的小康,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去年11月27日至28日,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与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立下了消除绝对贫困、决胜小康社会的“军令状”。随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印发,明确“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十三五”时期是脱贫攻坚啃硬骨头、攻城拔寨的时期,必须横下一条心,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加紧进度,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民之所呼,是党之所向;民之所怨,亦是党之所怒。扶贫领域存在的强占掠夺、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无疑是扶贫开发工作的“拦路虎”,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查之!治之!中央态度坚决。
2013年元旦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调研时曾严肃指出:“我不满意,甚至愤怒的是,一些扶贫款项被各级截留,移作他用。”2014年6月26日,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工作汇报时进一步强调,“贫困地区贪扶贫救济的钱,恶行令人发指!查处惩戒力度还要加大”。
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委、纪委必须坚决清除落实中央决定的“拦路虎”,真正把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的成效落实到基层,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聚焦,中央纪委严明纪律重拳出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中央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2016年1月12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不到两个月,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就将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在参加全国两会贵州代表团审议时,王岐山同志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习近平总书记情之所系、心之所惦,是我们党向人民的庄严承诺,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对强占掠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的必须严肃查处。态度之坚决,信号之强烈,清晰可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剑指基层腐败频频发力。2015年,中央纪委组织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题调研、集中督办89件“村官腐败”问题线索、筛选曝光典型案例、每月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省纪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开展专项巡察整治,严肃查处民生资金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行为,以及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
新的一年里,中央纪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力度更大、措施更硬,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专门就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把主体责任压到基层。
2月15日,中央纪委有关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16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强调坚决查纠、严厉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随后印发的《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2016年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了方法和措施——今年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以“加强对重点县(市)督办”和“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线索督办”为重要抓手,向下传导履责压力。
据悉,今年年初,该室通过对信访举报情况的分析研判,从部分省区市中筛选确定了一些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反映问题典型的重点县(市),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求相关省区市纪委加强督办,督促县(市)党委针对“扶贫乱象”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县(市)纪委对问题线索调查核实。中央纪委还将对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通报曝光相关问题查报的结果,推动责任层层落实。
与此同时,该室还将扶贫开发确定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领域,围绕扶贫政策执行、项目安排、资金落实等扶贫工作环节存在的腐败现象,集中筛选问题线索,分批次直接重点督办。目前,第一批相关问题线索正在全力督办中。
精准,各级纪委履责挺纪维护群众利益
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八洞村同村干部和村民座谈时,提出了“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精准”,各级纪委扛起责任、以纪律保障扶贫,也须紧扣“精准”二字。
“扶贫资金真正落到贫困群众身上才是真扶贫,纪律的‘手术刀’也只有切准‘病灶’才能真‘治病’。”对于“精准”,在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劳动乡柏香村挂职扶贫的中央纪委干部帅志聪体会颇深,“总书记提的‘精准’理念触到了扶贫的要害症结,也为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指明了方向。”
为了让监督更精准,帅志聪所在的马边彝族自治县重点配齐配强扶贫项目主管部门的纪检力量,指导乡镇成立专门扶贫工作监管机构,并在全县95个贫困村组建精准扶贫工作监督小组,让监督的“眼”和“耳”盯准扶贫领域。除了倾斜监督力量,各地纪检机关还积极借助信息共享、专项摸排,以及设立专门举报渠道等方式,对扶贫领域“精准”监督。辽宁、吉林、云南、广西等地纪委在官网开通监督举报专区,方便群众举报身边的扶贫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厦门市要求各区纪检机关组建检查小组,在扶贫资金下达前后等重点时段不打招呼开展检查,着力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在履行执纪职责时,“精准”则体现为重点查处。各级纪检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监督检查扶贫开发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精准执纪”推动扶贫开发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立案8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7人,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313人……以“精准”理念突出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就是为脱贫攻坚战提供最直接的纪律保障。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各地纪检机关“精准”祭出问责重器,既问责扶贫任务完成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又对因监管不力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责任主体进行追究。湖北省于去年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对“不严不实”、工作推进不力、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地方和个人加强问责。与此同时,各地积极用好“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既查处当事人,又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去年11月以来,仅江苏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已查处扶贫惠民等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07件,给予81名领导干部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