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既从大局着眼,深刻阐明管好党治好党对于完成历史使命、战胜风险挑战的极端重要性,又落细落小,身体力行督促各级党委担起管党治党责任。认真学习总书记这方面重要论述,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保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
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新形势下,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2012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指出,“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2015年3月,他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从严治党是一个永恒课题,党要管党丝毫不能松懈,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放松。
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充满忧患意识,意志品质顽强。2013年6月,他在中央政治局第7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纪律松弛、组织涣散,正气上不来、邪气压不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那么我们党迟早会出大问题。”2014年10月,他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再次强调,“全党同志必须在思想上真正明确,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而不是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
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管党治党是全党各级组织的共同责任,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要求,“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他要求,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都要严肃追究。
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
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2016年1月,他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再次重申,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把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在党的建设、管理、监督之中。我们党长期执政,既具有巨大政治优势,也面临严峻挑战,必须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和人民的力量,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管理、监督。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强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管党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在党的建设、管理、监督之中,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抓早抓小,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自觉同一切违纪行为作斗争。
各级党委不能当“甩手掌柜”。各级党组织必须明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放弃了这方面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015年1月,他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他要求,各级党委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
要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各级纪委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同年10月,他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要求,“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2016年1月,他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16年1月,他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各级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他指出,“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遵从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新的形势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纪律约束提出了新要求。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监督检查作用。2015年1月,他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机关要防止“灯下黑”,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清理好门户,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靠实干,基本实现现代化要靠实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靠实干。”2015年1月,他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要意气风发、满腔热情干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2016年3月,他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继续强调,“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其中积极性又是首要的。”
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2015年2月,他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2015年3月,他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吉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同年6月,他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强调,县委书记要做班子的带头人,要做到“四个带头”,率先垂范、以上率下。12月,他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强调,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不只是个人的事,而是党和国家的事、人民的事、全局的事,必须模范遵守党章,在“三严三实”上有更高标准,努力成为高水平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家。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基础不牢,地动山摇。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调研时指出,“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十分重要,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力量,我们人民就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就能坚如磐石。”2016年1月,他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