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6年第7期

社论

扛起主体责任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系列重要讲话摘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重要论述摘录

要闻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

李克强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转变职能 完善机制 强化监管 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王岐山会见俄罗斯总统办公厅主任伊万诺夫

中央军委部署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

学习体会

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特稿

从党章发展看党内监督的演进

专题 紧盯扶贫领域 深入推进基层正风反腐

紧盯扶贫领域 深入推进基层正风反腐

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

福建:点名曝光扶贫领域违规问题

广西:严查假扶贫、截留挪用扶贫款物问题

贵州:盯住扶贫领域问题一查到底

弄虚作假,扶贫款入了“小金库”

私分一万 坐牢一年

问诊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治理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特别关注 清单立起来 责任落下去

清单立起来 责任落下去

湖北:真抓严督让责任从清单变为行动

江苏淮安:“季度工单”唱响履责“四季歌”

中国铁建:落实清单要求 规范选人用人

四川新津:动真碰硬责任才能落实

半月杂谈

知易行难,贵在实干

观察台

从九次通报中该读出些什么

时评

同志,请不要忘记“书记”的责任

装“两面人”终会把自己“装”进去

如此“礼尚”,掩盖不了腐败的实质

干净还得干事,才算好干部

锐评

一组

论坛

贪腐的根子在于理想信念动摇

纪律建设

打扶贫资金歪主意会受到哪些处理

党员为什么要按规定交纳党费

执纪审查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如何定性处理

警示

退休前后的疯狂

广角

图片新闻

工作通讯

关键词解

文化传承

习近平用典摘读:风俗既正,中人以下,皆自勉以为善;风俗一败,中人以上,皆自弃而为恶

“得一字”小议

家风之正在齐家 齐家之要在修身

颜之推诫子孙:重实学 涉世务

狮子只怕身上长虱子

酒:有度助兴,无度生悲

历史回放

毛泽东的家风故事

六大党章:进一步严明党纪

邓恩铭:对党忠诚 坚贞不屈

环球

当前国际反腐败形势分析

 
党员为什么要按规定交纳党费
本刊记者 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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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年底,中央巡视组在总结巡视央企发现的问题时指出,一些央企存在“有的党员干部拿着高薪却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现象,引发热议。有人问,对不主动交纳党费的人,为什么不从他们的工资里直接扣除?让他们把该交的党费赶紧补上不就行了,何必小题大做?要回答这些问题,还得从党章说起。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作为党员的基本条件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党章第一章第一条对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其中一个要件就是按期交纳党费。党员从批准成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就要交纳党费。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中央组织部1998年编印的《党员管理手册》第159条明确,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除特殊情况外,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并特别强调,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因此“从工资中扣除党费”的做法,是不可行的。

  二是按时。党员的党费要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党章第九条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可见,党员欠缴党费不能一个“补”字了结,应根据欠缴时间长短区别对待。对无正当理由三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与其开展谈话,指出问题,要求限期改正、补交党费。对经教育仍无效果且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支部大会应决定将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是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根据中央组织部2008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根据机关事业企业工作人员身份和工资结构的不同,计算基数也不相同(详见图表)。《规定》第二条明确,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按照每月工资收入(税后)3000元及以下、3001元—5000元、5001元—10000元、10000元以上划出4个档次,各档分别以0.5%、1%、1.5%、2%的比例交纳党费。如果党员每月税后工资为8000元,则应交党费的比例为1.5%。此外,《规定》对实行年薪制的党员,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及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等交纳党费的标准,也分别作出相应规定。根据《规定》第七条,对于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党员如果未经党组织同意而少交党费,应当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党的优良传统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员条件和标准,早在二大党章中就已经提出党员应“按时交纳党费”的要求。在以后的历次党章中,虽然交纳党费的标准和因欠缴党费开除出党的时限会根据党情、国情作出调整,但对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的要求从未改变。

  按规定交纳党费是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在成立之初,党的活动经费十分匮乏,党费作为一项经费来源,对于党的建设功不可没。面对极其险恶的环境,一些连日常生活都不能保证的党员,哪怕攒下一点点盐,也要想方设法把它当作党费上交。战争年代,无数志士仁人宁愿舍小家、献生命,也要把交纳党费视为极其重要的事,甚至作为牺牲前最后的嘱托,中国工农红军和新四军高级指挥员袁国平就是其中的典型。袁国平在皖南事变中与叶挺、项英一同指挥部队奋起抵抗,在突围中身负重伤。战士们要带他继续突围,他却把一个笔记本和7块大洋交给卫士连的副连长李甫,断断续续地说:“你们赶快突围,不要管我了!出去一个,是一个,否则一个都出不去……”并指着7块大洋说,“这是党费……”说完,趁战士不备,他悄悄摸出手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扣动了扳机。

  新中国成立后,按规定交纳党费这一优良传统也一直延续在共产党人的血脉之中。周恩来总理除了按规定交纳党费外,对于自己的积蓄也立下规矩:凡是积蓄够5000元,若无急需,就交党费。朱德同志逝世后,家人将他20多年省吃俭用积蓄下来的钱全部交给了党组织。因为朱德逝世前不止一次地对家人讲:“我只有2万元存款,这笔钱不要动用,不要分给孩子们,要把它交给组织,做我的党费。”

  党费承载着党员对党的忠诚

  党带领全国人民夺取革命胜利后,党的活动经费问题不再突出,为什么党员还要按规定交纳党费?意义就在于强化党员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和组织观念。按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就是要不断提醒党员,自己的身份是党组织的一员,要为组织尽义务,要承担党员的责任。这也是中央巡视组盯住“党员是否按规定交纳党费”的一个重要原因。

  和平年代,绝大多数党员都能按规定交纳党费,同时涌现出许多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这背后,体现的正是党员强烈的组织意识、党性观念。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震后的家园满目疮痍,百废待兴。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4500多万名共产党员交纳了“特殊党费”97.3亿元,这些资金全部投向了灾区基层,落实到了最直接、最紧迫、事关灾区民生的工程项目上,温暖着灾区群众的心。

  “我死了,但党员身份没有变,所以我一定要交1万年的党费!”这是重庆市大渡口区原人大常委会主任、老红军袁崑同志的遗愿。生前,袁崑同志曾说:“我们这些人是喊着中国共产党万岁去冲锋陷阵的,中国共产党万岁是我的信仰。我死了,但党员身份没有变,不过我没有工资了,那就一年交1元钱吧,一定要交1万年的党费!”袁崑同志去世后,家人将其留下的1万元党费郑重交给了党组织。

  党费承载着党员对党的忠诚。而那些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说明其党员意识不强,有的恐怕已经忘记党员身份,忘记党员的责任和义务,至于把交党费当成一件“麻烦事”、“吃亏事”,那就更危险了。如果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在某一党组织中比较普遍,则反映出该党组织重视党建不够、管党治党不严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坚决予以纠正。

  因此,对于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组织来说,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首先应从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员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和组织观念抓起,夯实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做一名合格党员,也不在于口号喊得多么响亮,而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从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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