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局长,我亲戚是个老师,前几年弄假材料领了扶贫款。明天想到镇纪委去主动交代问题,退回冒领的钱物,是不是可以从轻处理?”今年1月15日,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纪委《关于敦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问题通告》规定的最后期限。此前一周,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朱汝挺接到过20多个类似的咨询电话。
据了解,博白县纪委利用查处县龙潭二中教师违规领取扶贫、低保款的问题,分批集体约谈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通过约谈,全县教育系统共1700多人主动退回违规领取的各类扶贫、低保款近400万元,其中700多名教职工退回190多万元,1000多名教职工家属退回200多万元。
博白县的事例,只是去年9月广西严查假扶贫、截留挪用扶贫款物问题的一个典型,产生了敲山震虎的效果。
扶贫资金能否规范使用,事关党的执政之基和群众切身利益。然而,少数党员干部却对扶贫资金这块“蛋糕”打起“歪主意”,侵吞、挪用、截留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对此,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多次明确要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侵吞扶贫资金、民生资金的依纪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确保资金用到实处,造福于民。
去年,国家审计署公告指出了自治区马山县发生的扶贫造假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自治区党委态度坚决,给予6名处级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同时以马山县发生的问题为戒,狠抓精准扶贫工作落实,自去年10月以来,全区共组织25万名干部投入精准识别工作,入户调查488万户,采集近2000万群众的信息,通过大数据进行比对分析730万亿次,实现精准识别到村到户到人。
根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和部署,自治区纪委在全区开展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通过督办查处、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信访核查等方式,立案查处一批涉及扶贫资金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截至今年2月底,全区共初核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7649件,立案4178件,其中诫勉谈话、组织处理87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95人,移送司法机关282人。
此次专项工作发现,扶贫资金使用中的问题相当一部分是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扶贫款物。仅今年3月初,在自治区纪委第三批督办的反映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51件线索中,就有26件线索涉及扶贫专项资金问题。
对此,广西各级纪检机关找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环节,把其作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纪检机关坚持抓早抓小,及时跟踪提醒,严肃执纪。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天等县成立了由县委牵头组成的精准扶贫督察组,对入户登记识别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多报漏报、虚报乱填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督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田林县旧州镇则把纪律挺在精准扶贫面前,明确各村党组织第一责任人,强化镇、村、屯“三级联防联动”的精准扶贫监督职能机制。
近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在全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会上强调,要把专项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实现效果最大化。要在思想认识上提高再提高,在方式方法上创新再创新,在“两个责任”上压实再压实,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扶贫惠农资金落到群众手中,惠及人民群众。对假扶贫、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厚植党的执政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