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明溪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叶力生因挪用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按副科职级安排。”
“上杭县农业局局长、县委农办主任陈华等人履职不到位,导致下属的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发生违规使用‘阳光工程’培训资金问题,陈华以及时任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胡小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培训中心主任冯蔚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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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就会发现,近3个月来,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共通报42起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其中涉及多名处级、科级领导干部。
“这样的通报曝光,是福建省各级纪检机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效手段。”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借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的经验做法,把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从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公开通报曝光,旨在聚焦扶贫领域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形成高压态势。而这些通报的案例,均是去年12月以来,全省在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过程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问题。
去年11月底,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后,省纪委立即作出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专项行动,着重发现和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违规违纪问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要求,“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并进行通报曝光。”
在2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全省共检查单位和部门925个,发现问题线索266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共立案8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7人,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313人。
检查中发现,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占扶贫专项资金的比例最大,问题也最严重,全省共发现此类问题76条,占发现问题总数的28.57%。为扩大查处此类问题的社会效应,更好地形成震慑,去年12月底,福建省纪委便在第一批通报中,集中通报了6起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方面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有效扩大了执纪审查的威慑效果,使纪律处分的震慑直击内心,对党员干部来说,也是一次深刻的纪律教育。”省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
随着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今年2月上旬,省纪委再次通报曝光8起有关扶贫专项资金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涉及低保金、“阳光工程”培训资金、“春风行动”扶贫补助金等多类扶贫专项资金。两期通报还专门曝光了一些责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例,以起到“问责一个、通报一起、警醒一片”的效果。
在省纪委的示范带动下,龙岩、南平等市纪委及部分县区纪委也纷纷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上杭县纪委先后通报了4起有关扶贫专项资金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在当地党员干部中产生了不小的震动。该县农业局劳务办主任杨生明坦言:“这些通报曝光让我知道涉及扶贫专项资金监管中存在哪些问题,哪些事情不能做,这样就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纠正,防止触底线、踩红线。”
“每个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都是一次强烈的震慑,有力地传递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实现的坚强决心。”南靖县委书记黄劲武表示。
据福建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省纪检机关将按照中央部署,继续把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内容,加大力度,及时用好专题通报曝光这个“利器”,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