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6年第11期

社论

推动党内监督向基层延伸

系列重要讲话摘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依规治党重要论述摘录

学习体会

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学有所悟

深刻把握党章和系列重要讲话的内在联系

尊崇党章是做合格党员的最基本要求

增强党的观念首在唤醒党章意识

维护党章关键在于责任担当

纪委要做党章的忠实执行者和坚定捍卫者

在学思践悟中形成合格党员觉悟

专题  市县巡察在探索中推进

市县巡察在探索中推进

河南:巡察让“蝇贪”无处藏身

湖南:在用好巡察成果上下功夫

安徽:巡视巡察联动显威力

甘肃武威:巡察助力精准扶贫

河北衡水:在规范中促巡察提档升级

江西新余:交叉巡察破解人情干扰

青岛市黄岛区: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村居

重庆渝北:对“蛛丝马迹”绝不放过

深化政治巡察 夯实执政基础

巡察工作如何落实五大发展理念

市县巡察怎样体现规范化

对村巡察应注意把握哪些要求

特稿

下好管党治党“先手棋”

半月杂谈

越公开,越有力

燕阁观察

当官发财两条道 规矩直指身边人

清风时评

忠诚与否,较真才知

正风反腐绝不会“缓缓手”

脱贫攻坚要打好反腐持久战

治住“卡要”须做好加减法

锐评

一组

纪律建设

党委书记要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书记

当领导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党的组织生活

当“老好人”就是对组织和同志不负责

干部就要干字当头

亲情面前,党员干部更要绷紧“纪律弦”

“多亏了纪委及时提醒”

“四风”监督哨

从1-4月通报数据看反“四风”工作态势

“惯例”不再惯了

不能因为风俗松了纪律

一张发票揭开公款旅游“隐身衣”

隐秘聚会破纪坏规 私款吃喝亦难辞咎

治理基层腐败

公权岂可徇私 低保焉能优亲

执迷不悟造伪证 加重处分丢党籍

释疑答问

关于《2016年1月1日前的超计划生育行为如何追究党纪责任问题》的回复

文化传承

习近平用典摘读:浇风易渐,淳化难归

“惟静是道”小议

从司马光不受私谒谈起

曹操“诸儿令”:择贤能 不徇私

“陟”与“降”:站得高,看得远

历史回放

谷文昌的清廉家风

 
怎样使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不互相“脱管”?
当领导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党的组织生活
石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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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党前,积极向组织汇报思想;

  刚入党,热情参加组织生活;

  提拔了,经常忙得没时间参加组织生活,甚至连自己是哪个党小组的都不清楚;

  最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

  这样的经历,正在一些人身上重演。因贪污罪被判刑的安徽省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原副书记赵建明在忏悔时说,他对别人严格要求,却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之外,十多年中只参加过几次组织生活,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被这些党员领导干部忽略的组织生活,对于他们的政治生命来说,其实很重要。

  党章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在第九条更明确,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动脱党。党支部应予以除名。

  为什么要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过双重组织生活?

  毛泽东同志说:“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一种同志间互相监督,促进党和国家事业迅速进步的好办法”。邓小平同志认为,“同等水平、共同工作的同志在一起交心,这个监督作用可能更好一些”,因为“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同级的领导成员之间彼此是最熟悉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这就是说,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是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实施监督的重要载体和实践平台。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脱离了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

  那些长期“脱管”的“特殊党员”,其党的观念、党性修养可想而知。最近巡视发现,有的单位司局级干部竟然写不全、答不全“五大发展理念”“四个全面”“四个意识”的内容;有的领导干部竟然记不住自己的入党年份,有的甚至几年没交过党费。

  党员领导干部不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就不能深入了解党员队伍状况,就无法有效开展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会使更多的党员“脱管”,造成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普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

  可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既是必须遵循的铁规要求,又是必须扛起的责任需要,绝不是可有可无的“走过场”。

  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愿意参加或者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参加组织生活。有的认为自己政策水平高,不需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的放不下架子,在组织生活会上仍以领导自居,作指示、提要求,使组织生活跑题、变味;有的只愿意听赞扬,不愿意“被批评”。于是,“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了“表扬与互相表扬”,组织生活出现了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不良倾向。

  党章要求,党的干部必须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模范执行党章,为全党做出了表率。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虽身居高位,却始终按规定参加党小组活动,和警卫员、炊事员等普通党员一道开组织生活会,接受他们的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党章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中办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时说,“参加支部生活会,我们都是平等的、普通的一员,这也是作为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共产党员这个称号,是一个组织称号,在组织里的人,就要过组织生活,不参加组织活动的人,也就脱离党了。”

  近年,许多地方和单位出台相关规定制度,用检查通报、严格考核等方式,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在双重组织生活中不缺席。有的还专门出台规定,明确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教者,效也。党员领导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少数”,只有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才能密切联系群众,在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的同时,充分了解党员队伍的状况,才能有底气对其他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才能真正把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要求落到实处。

 
 
 

编者按: 

  学习贯彻党章,全面从严治党,8800万党员中的80万领导干部是少数,但也是关键。要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落到实处,取得管党治党的实效,就必须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就需要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牢记“第一身份”,切实扛起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向党中央看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努力带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这是对党忠诚、践行党章的具体体现。本专栏围绕党章有关规定,针对当前一些党员干部不扛责、不担当等突出问题,组织系列述评,供大家参考。 

 

  党委书记要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书记 / 石艳红 

  当领导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党的组织生活 / 石艳红 

  当“老好人”就是对组织和同志不负责 / 闫洪 

  干部就要干字当头 / 白广磊 

  亲情面前,党员干部更要绷紧“纪律弦” / 白广磊 

  “多亏了纪委及时提醒” / 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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