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形成遵规守纪、干事创业良好氛围,考验着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定性量纪执法的能力。只有坚守实事求是这条“生命线”,握紧纪律的“戒尺”、量准“四种形态”的“刻度”,才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近年来,徐州市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的鲜明导向,着力构建查清事实、辨明情节、综合考量、规范程序工作闭环,推动宽严相济、严管厚爱要求落细落准落实。
2024年2月,我们接到群众反映的“80后”处级干部王某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线索。经初步研判,该线索反映具体、可查性强,我们迅速成立审查组,查明王某任某镇党委书记和另一镇镇长期间违规使用公车情况属实。审查组部分同志认为,王某违规使用公车的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年轻干部典型,建议对其从重处理。
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是严管,更是厚爱。这要求我们在执纪执法工作中秉承宽严相济原则,既立足查清事实、准确定性促严管,让其受警醒存戒惧、管住小节守住大节;又综合把握、统筹量纪见厚爱,做到严中有温度、严里有情怀、严格不严苛,让其发自内心知耻知止、轻装上阵干事创业。我们紧扣违规使用公车违纪构成要件,对量纪情节重点开展了“五查五看”,即查动机目的、认错态度,看主观恶性;查违纪数额、手段次数,看客观危害;查交代情节、退赃情况,看悔错程度;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看是否查深查透;查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看一贯表现。审查组经调取核查违纪情节证据材料,王某认错悔错,如实交代违纪问题,自愿登记上交个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产生的费用;经向信访、案管部门了解,未发现涉及其他信访举报或线索;侧面了解王某的工作业绩、群众口碑等“活情况”,普遍反映王某虽然年轻,但工作有思路、落实有魄力,在担任经济基础薄弱镇党委书记的一年多时间里,该镇高质量发展取得较好成效。综合研判后,鉴于违纪情节相对较轻、危害不大,出于惩戒挽救年轻干部、保护干部积极性的考虑,我们最终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
党的纪律建设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毋枉毋纵,通过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实践中,我们立足精准把握个案处理处分尺度,明确要求在审理报告中重点阐明予以从重或从轻减轻处理的具体情节和理由,贯彻集体审议制度,建立“案件主审人、审理组、审理室室务会、分管领导、常委会”五级把关机制,以层层把关确保处理意见精准得当,不断释放执纪执法的正面效应。同时,加强地区案件质量统筹审核,建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四种形态”案例库,为基层纪委监委办案把方向、作参考,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而是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实践证明,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在问题发展的每一个环节都及时纠正,才能防止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不知警醒、越滑越远,帮助干部重回正轨、担当作为。今年2月,我们组织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通过走访王某现单位党组织领导干部,了解到王某能够严守纪律、知耻后勇,没有出现懈怠和“躺平”情况,而是带领分管部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公认的实绩。 (作者:江苏省徐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