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要求对县水利局开展“驻点监督”,但在查阅一份农村供水保障入户检查台账时,却发现3条相当扎眼的记录,上面显示入户实际水价为“3元/立方米”。
但早在2021年8月,夏津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县水利局就已明确,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暂定为2.6元/立方米。这意味着,至少有3个村庄的水价超过2.6元/立方米的规定标准。
四角钱不多,但四角钱不应该涨上去。
本着不放过任何一点线索的监督态度,组长刘文红计划以台账记录中的3个村庄为圆心,圈定周边相邻村庄开展初步摸底核查。但作为综合派驻组,监督单位多、内容广,在政治监督和审查调查并重的工作状态下,人员力量不足是现实困境。刘文红清楚,派驻单独作战的模式已经“不赶趟”了。
人员有限,那就整合工作力量,财金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供水保障的重要责任主体,而水利局作为监管部门,同样责无旁贷。因此,派驻组迅速转变思路,由派驻组与其他两方均派出工作人员联合组队,每组三人、共计三队,顺利开展入户走访核查,派驻组亲切称之为“三个三摸排法”。
初步走访发现,共计14个村庄存在水价超标准的情况,面对这一异常情况背后可能隐藏着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派驻组研判后便将其作为问题线索整合上报。内部协作机制随即启动,第二纪检监察室与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启动“室组联动”,监督工作持续开展。
“首先要考虑水价超标准的问题涉及的面是否更广,要从自来水管理员们开始入手调查。”二室主任杨丙洁知道,自来水管理员不仅负责记录水表读数,检查和维护供水设备,在针对水价超标准的监督问题上,他们同样是关键。在与几名村支书和自来水管理员了解情况后,再次发现水价超标准的情况,这让杨丙洁意识到,排查有必要扩展到全县范围。
为了充分发挥上下贯通、资源整合的监督优势,二室的实践答案是纪检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开启“室地联动”。
2024年11月,二室组织召开工作会议,乡镇分管“农林水”的负责人和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每名参会人员面前都有一份详细的排查表格:村名、总户数、水表数量、水管员信息、收费标准等一一列明,历年来自来水收费标准变动情况更是被要求重点关注。村村上报,数据汇总,反馈显示2019年以来,用水定价超标准的村庄共计29个。
但监督不能止步于表面数据,还要有进一步的校核。“校”的是各乡镇汇总数据与村级上报原始数据是否准确对应,“核”的是村级上报数据是否为真实数据,为的就是确保数据准确真实有效。
“有一个村上报数据的备注中有说明2022年和2023年超标准定价的情况,我们在整合数据的时候遗漏了。”乡镇工作人员表示,“纪检监察室的工作确实细致。”调查核实发现,这一村庄曾经连续数年收取水价“3元/立方米”,并将超出部分挪作村集体收入,从抬高水价上“搞创收”。
监督落到细处,“瞒报”就无可遁形。“针对村里上报的入户水价,我们对村民进行随机电话询问,基本上一个村就要打六七个电话。”杨丙洁介绍,核实发现水价超标准的村庄增加至33个。
在调查中,自来水管理员提到最多的一个词就是“水损”,也就是因为自来水管网破损导致水表读数不准确等问题,因而出现水价不一致。但“水损”真的是“免责条款”吗?
2019年县域统一改造自来水管网后,“水损”已得到明显改善且定价中也已考虑“水损”。2022年5月起,为落实管护责任,乡镇政府、村委会、自来水管理员与县财金水务公司共同签订《夏津县农村水管员村内自来水管理协议书》,明确自来水管理员负责按2.6元/立方米的标准收取水费,其中已经包含了工作补助及村内漏损与管网维修费用。
显然,“高水价”背后有着其他方面的原因。
在统一改造自来水管网前,村内的水网设施很多是自来水管理员个人出资建设。在改造过程中,部分人员不同意将自建水网折价售卖,甚至出现阻碍施工现象,导致本村没能进行水网改造或者同时保有两套水网设施。个别人员就在水价上“动了心思”,将多收取的水费据为己有或挪作他用。
但高水价背后既有利益驱动,也有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深层症结。县发展和改革局与水利局未能有效履行水价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市场监管局也未能对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进行处罚,而村民自身对标准水价并不了解,这导致入户实际水价成了“没人提”的监管盲区。
“我们坚持从‘小切口’入手,把解决农村供水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内容,广泛摸排高水价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已经退赔超标准收取的水费86837.5元,立案 22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3份,全县水价已恢复正常。
提升监督效能,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图为夏津县庄户剧团演唱当地民歌。 田宝勇/摄
三次联动监督带来的启示
从“驻点监督”中的一份台账开始,到供水保障各方工作力量的有机融合,三次联动反映出的是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攥指成拳凝聚合力,是监督向基层延伸的生动实践。
当在驻点监督中发现部分村庄存在水价高于规定标准的问题时,派驻组及时联动供水单位与监管部门一同开展调查,将派驻“探头”向末端延伸,让小线索变成了大整治的起点。
当开展普遍排查时,面对人员少、力量薄弱的困境,派驻组与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第一时间启动“室组联动”“室地联动”,发挥上下贯通、资源整合的监督优势,摸清了自来水收费标准变动情况。
当33个村庄水价超标问题浮出水面,深层的问题也摆在面前——监管缺位,责任不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必须同向发力。因此在联动监管部门共同调查的同时,县纪委监委也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水价问题予以重视,推动各责任主体知责、担责、履责。同时,派驻组紧盯民生领域开展驻点监督,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的优势,深入监督驻在部门,压实监管责任。
从发现问题到破解难题,再到压实责任,随着“室组地”紧密衔接的联动监督机制运行起来,监督触角延伸,监督力量整合,监督实效显现,群众也从中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夏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