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澄清正名让干部挺直腰杆奋力前行
2019年8月,江夏区纪委监委收到舒安街道燎原村村民实名举报,反映该街道党工委委员、时任驻村第一书记的干平违规使用惠农资金建房、挪用扶贫资金支付修路款等问题。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
经查,所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不仅如此,调查组还了解到,干平在任职第一书记期间,勤勤恳恳做好本职工作,带领村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在他的带动下,去年舒安街道成功举办了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有力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查清事实后,区纪委监委在舒安街道召开大会,为干平澄清正名。会上,调查人员明确指出,个别村民不理解相关政策、自身诉求得不到满足而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就此正式作出澄清。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还就信访举报的意义、失实举报的危害、党员干部如何面对不实举报等内容现场讲解。
“一开始,我有些委屈和气馁,但经过这次澄清,我的顾虑更少了,腰杆更直了,我将加倍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以实实在在的成果回报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待。”干平在表态发言时如是说。
与干平有同样感受的,还有汉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柯敏。在他看来,澄清正名如同“冬日里的暖阳,驱散了心中的阴霾”。
今年2月,柯敏与其他13名干部,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优秀、业绩突出拟被提拔。然而在公示期间,区纪委监委接到对柯敏泄露工作秘密、工作方式欠妥、统筹协调不力等问题的匿名举报。
“虽然知道真相肯定会水落石出,但我心里很憋屈,怕给组织留下不好的印象。”柯敏说,沉重的思想包袱一度让他情绪上特别低落。

组织的回访关怀,帮助受诬告的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担当作为。图为胡体同(右一)带领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乡村环境卫生大扫除。
为了尽快查清事实真相,区纪委监委根据举报内容,立即到相关单位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文件资料,并广泛走访当地群众。调查结果显示,举报人所反映的内容不属实。柯敏工作上一直很努力,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坚守岗位,忙到不分白天黑夜,有时候只睡两三个小时”。区纪委监委决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柯敏澄清正名。
“‘打鸡血’的他又回来了。”会后,柯敏同事向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表示。
像这样给干部吃下“定心丸”的事情,在武汉还有很多:硚口区纪委监委对反映六角亭街道荣东社区居委会主任罗永昌贪污防疫补助金等失实问题,向其所在党组织进行通报;黄陂区纪委监委在反映木兰乡人大主席陈某侵占抗战老兵优抚补助问题查否后,当面进行澄清……武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常态化澄清机制,还清白者以清白,不让流汗者再流泪。
澄清不实举报并非工作的终点,后续的回访关心同样重要。“感谢组织查清问题,并电话回访,让我感受到温暖关怀。”近日,青山区八吉府街道后山村党支部书记胡体同对前来回访的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此前,区纪委监委收到反映其违规挪用村集体资金的信访件,经查失实后,及时为其澄清正名。同时,对他电话回访,了解思想状态。有了组织撑腰鼓劲,胡体同卸下思想包袱,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
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敢为。疫情过后的武汉适逢新的发展机遇期,正需要一批能干事、肯干事的党员干部,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冲锋在前。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印发《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积极稳妥开展澄清工作,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让实干者轻装前行。
据了解,该办法既坚持严的标准,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划清可容“边线”和坚决不容的“红线”。办法明确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听证澄清等多种方式,帮助当事人消除不良影响。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为12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曹建 喻荞)
【湖南郴州市】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不实举报
“经查,陈哲礼未插手工程,没有收受红包礼金行为,在驻村扶贫期间领取的驻村生活补助符合有关规定”……7月17日,郴州市纪委监委对4起扶贫领域不实信访举报问题进行公开澄清。
去年7月,一封反映陈哲礼问题的举报信寄到该市北湖区纪委监委。该举报信反映地点、时间、人物具体,指向性明确。区纪委监委进行分析研判后,决定由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成立核查组进行初步核实。
“对反映的每个问题都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排查,确保核查扎实、证据确凿、结果真实。”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调查人员一方面调取工程审批表、驻村干部考勤表、领取生活补助表等书证材料,同时实地走访,与村干部和群众交谈,全面收集证据。为了解一条关于违规插手工程的线索,核查组先后跑了区住建局、财政局等多个地方,翻阅前后几年的文件资料。
经过严密细致的工作程序,核查组上报核查结果:“无法证实举报信反映的问题,建议对线索予以了结。”区纪委监委以集体会商形式审核同意后,向陈哲礼及所在单位下发初步核实了结通知,同时以通报形式将核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即使是公开澄清,也按照实事求是的要求从严把握。“澄清正名是对事的澄清,只是说明他在被反映的事情上没有问题,不涉及对干部个人的评价。”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既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也要注意方式方法,严格把握好尺度。
今年6月,郴州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操作办法》,对实施主体、适用情形、澄清方式、实施程序等提出明确要求,保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全市先后为62起不实举报涉及的干部澄清正名。(陈庆林)
【山西晋中市】健全机制制度 严查诬告陷害行为
回想起多次被诬告的经历,时任晋中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赵某至今心有余悸。
一段时间以来,该局干部周某编造、歪曲事实,先后多次向山西省、晋中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举报赵某,且在市委组织部门对其行为定性并予以通报后,依然我行我素、继续举报。
恶意举报既背离信访举报初衷、浪费国家行政资源,又破坏当地政治生态,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晋中市纪委监委迅速对周某立案审查,最终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督促市商务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专题会,周某对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在会上认错悔错、公开道歉。
“诬告让我苦不堪言,感谢组织还我清白,我会在岗位上尽心尽力。”在警示教育专题会上,赵某激动地说。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诬告陷害行为发生,进一步规范处理信访举报工作,市纪委监委出台《晋中市纪委监委机关实名检举控告反馈办法(试行)》,明确实名检举控告情形、告知反馈程序、保密保护等要求。榆次区出台《榆次区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协作机制,通过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
“全市诬告陷害的现象明显减少,制度的实施取得良好效果,推动形成了干部干事创业的氛围。”晋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丁利军表示。(张瑞光 武超)
【编辑点评】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全体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但也有少数别有用心者出于各种目的,故意制造“黑料”,肆意造谣中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落实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等相关制度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帮助干部放下包袱、打消顾虑,轻装上阵、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