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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日,贵阳。
新年第一个工作日,低温凝冻天气仍在持续,南明河畔的贵州省委常委会议室里却气氛热烈,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8次会议正在召开。省委书记、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孙志刚主持会议,审议涉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7份文件,针对阶段性重点问题给出“解决方案”。
而就在一周多前的2018年12月24日,省委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岁末对标中央精神研究改革,开年结合地方实际深化改革。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各级党委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贵州省委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中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
“施工队长”扛起责任,改革严格“按图施工”
“说实话,作为纪委的组织部长,一开始真有点担心,转隶、选举等工作涉及单位多,沟通协调任务重、难度大,能不能啃下这块硬骨头?”面对这场近年来人员变动最多、机构变化最大、职能调整最深的改革,黔南州纪委组织部长金真存道出了自己最初的担忧。
针对类似疑虑,黔南州党委靠前协调、牵头抓总,通过实践把问题试出来,把解决问题的办法找准,消除“施工隐患”。州委书记唐德智要求,在人、财、物上全力保障监察体制改革的开展。
正是州一级“施工队长”的亲自协调,纪委与人大机关、检察机关、编办等责任单位顺畅对接,保证了选举任命、人员转隶、机构设置、集中办公、待遇核定等工作的有序推进。如今,一年多时间过去,金真存的担心早已成为往事。
事实上,早在改革启动之初,省委书记孙志刚就表示,要当好“施工队长”,研究透“施工图”、带领好“施工队”、执行好“进度表”、严控好“质量关”,以身作则、亲自挂帅,自觉站到改革第一线,既上心、又上手,精心组织好“施工”,不折不扣把党中央改革部署落到实处。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紧跟“施工队长”指挥,当好“突击队长”,先后到全省9个市(州)的近40个县(市、区)督导调研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有力推进下,2018年2月13日,随着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监委的组建挂牌,贵州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成立。
2018年2月2日,贵州省监察委员会揭牌仪式在贵阳举行。
重塑形、重铸神,保证党的领导固化、实化
“既然大刀阔斧去改,就要切实将改革的初心和目标体现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制度安排上,实实在在地把党的领导、党的意图固化、实化,确保‘施工质量’。”遵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为民这样说道。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遵义市纪委监委落实市委主要领导要求,重点扣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要求,着重加强审理机构建设,一方面充实力量,另一方面改革领导方式和工作机制。
毋庸置疑,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着力点。贵州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黄文胜向记者介绍,省级层面在改革中就特别强调对审理力量的配备、培训和使用,在省纪委监委的内设机构中,除了办公厅以外,编制数最多的就是审理室。
同样发生转变的,还有派驻监督方式。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权威性,贵州省在改革中针对市县派驻机构存在“不愿、不敢、不会监督”、履职“拉不下脸”、“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执纪力量薄弱等问题,全面推行市县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不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等措施。同时,通过新设、调整、合并等方式重新设置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并将市县党政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全部列入监督范围。
“改革明确了我们的身份,市纪委监委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娘家’,我们就是被派来搞监督的,执纪监督的底气更足了。”铜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严岚说。
改革中,贵州还积极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由县级纪委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和监察员,监察室编制不少于3名,与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监察员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有效解决了乡镇一级纪委力量不足、监督弱化等问题。
黔南州都匀市绿茵湖办事处派出监察室主任唐万林告诉记者,2018年改革以来,他们查办案件数量增长了将近40%,向财政返还被截留挪用的民生资金79.9万余元,退还群众相关款项3万余元。
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反腐败工作全领域、各环节
“经遵义市委批准,遵义市监委给予绥阳县政协原副主席王琳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18年9月30日,遵义市纪委监委发布了这样一则看似平常的审查调查消息。
通报中的王琳系无党派人士,监察体制改革前,既不属于纪委监督对象,又游离于行政监察之外。此前,遵义市纪委也曾收到关于他的问题线索反映,苦于权限不足,只能了解情况后暂缓处置。不曾想,王琳得知纪委调查中止后,竟纠集商人老板弹冠相庆。
随着市监委的挂牌成立并与市纪委合署办公,监督对象大大扩展,在政协机关任职的王琳自然也被纳入,而涉及他的线索又不断出现在监委机关的案头,很快他就被立案接受监察调查。“王琳的查处,反映了监察体制改革有效促进了党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遵义市纪委有关同志向记者这样说道。
除了全覆盖,监察体制改革后,为使党委全方位掌握全面从严治党有关情况,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坚持和深化政治生态研判,协助党委掌握“森林”状况。2018年12月底,在过去研判市(州)政治生态的成功做法和有效经验基础上,贵州省纪委监委又依托改革中重新划分设置的2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省直机关的政治生态状况进行了分析研判。监察体制改革之后,随着“六类人员”被纳入监督对象,政治生态的“森林”状况更加完整,研判也更加精准。
另外,贵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立足职责定位,对相关职能部门掌握的公职人员涉嫌违法和违反从政道德等问题线索进行了“起底”。2018年8月22日,贵州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在部分领域开展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专项清理工作推进会,省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同志主持会议,督促法院、检察院、公安、环保等机关部门及时共享、移交问题线索。
随着改革的深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也实现了由原来侧重“结果领导”向“全过程领导”转变。据省纪委监委法规研究室主任李娟介绍,改革推开以来,省纪委完善业务工作程序规范、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等制度,从程序和环节上强化了党的领导。
听取重大案情报告、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是实现“过程领导”的重要内容。据介绍,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完善了向同级党委报告工作制度。特别是审查调查过程中的初核、立案、留置、处分等重要环节,要及时请示报告。
集体研究是党领导的政治机关开展工作的有效方式。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贵州省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分办与处置机制,省纪委书记每月要出席2次线索分办会议、1次线索处置会议,与分管案管工作、审查调查工作的副书记,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决定分办、处置意见。
通过细化优化一系列具体的组织形式、决策程序等,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正扎扎实实地落到日常中……“可以这么说,从我们目前的实践看,党委的坚强领导有力推进了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同时改革又有效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夏红民的这一判断,无疑是对贵州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成效的有力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