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主管
2018年第8期

社论

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重要论述摘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重要论述摘录

理论纵横

学会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贯穿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学习体会

坚定理想信念,为抵御风险战胜困难提供根本保证

锚定强化政治监督的着力点

学有所悟

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专题 群雁高飞看头雁 政治生态抓“关键”

群雁高飞看头雁 政治生态抓“关键”

● 抓“关键” ●

正本清源才能山清水秀

政治生态建设重在“关键少数”

评论:“关键少数”的担当是关键

● 严纪律 ●

最重要的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科学研判党内政治生态 当好“护林员”

● 立政德 ●

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

讲政德: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必修课

专家视点:用优秀传统文化涵养政德

● 清除“两面人” ●

从政治上认清和解决“七个有之”问题

给政治上的“两面人”画像

评论:对党忠诚才能表里如一

●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见人见事见思想 真枪实弹有质量

抓重点敲警钟 《提醒函》添“辣味”

把握“森林”生态 开展“靶向治疗”

特别关注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 本刊观察 ●

追求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

既折腾基层又败坏作风

牢记宗旨增强对群众的感情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羁绊摆脱贫困进程

给歪风具象 向问题开刀

● “四风”监督哨 ●

扶贫措施假大空虚 官僚主义害人害己

遇火灾都不去救 被通报仍不整改

一得之见

一组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对监察权有效监督制约将使监委更具权威

忻州:严格落实调查措施“宽打窄用”要求

清风时评

切实纠正简单“分果果”式扶贫

政商关系“亲”且“清”,履职和监督都不能少

文字“搬运工”受罚,这记重锤敲得好

摆脱形式主义必须做到“心中有民”

卫士风采

雪域丹心

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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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发财请走别路,贪生怕死莫入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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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御”:夙夜在公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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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关系“亲”且“清”,履职和监督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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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专设“政商关系的‘亲’与‘清’”分论坛,与会嘉宾代表聚焦新型政商关系,展开热烈讨论。这一历久弥新的话题,再度引发舆论关注。

  曾经一段时期,由于种种复杂原因,政商关系出现了不“清”不“白”的不良倾向。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领导干部,相当一部分人身后都站着“一路同行的神秘商人”。比如,媒体曾报道,河北省政法委原书记张越不仅多次出面帮助商人郭文贵摆平“障碍”,还对其毕恭毕敬、有求必应;山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聂春玉让煤炭商人邢利斌充当其背后“金主”;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主政江苏宿迁期间,商人刘卫高“一个人就盖了半个宿迁城”,等等。沉痛教训一再敲响警钟,畸形政商关系不但极易衍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而且极大地破坏市场环境、污染政治生态,是阻碍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毒瘤,必须坚决剜除。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的全国两会上用“亲”、“清”二字阐释了新型政商关系的本质。从字面来理解,“亲”就是亲近企业,为企业服务;“清”,就是在服务和履职过程中关系要清白、纯洁。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说,“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际上就是如何理顺政府角色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这一重要理念现实针对性极强,不仅让政商双方在交往中都有规可依,更给领导干部如何跟民营企业家打交道划出了底线、拓展了空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亲”“清”政商关系蔚然成风,“反腐不手软,发展不停步”的良好态势日益巩固发展。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恰到好处并不容易做到。构建政商之间的良性关系,同样如此。实践中,一些地方出现“矫枉过正”,政商关系从“亲而不清”变成“清而不亲”、从“勾肩搭背”趋于“相忘于江湖”,这与“亲”“清”要求的内涵相去甚远。事实上,厘清政商之间的边界、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政府正确履职和监督权力“一个都不能少”。

  “亲”摆在新型政商关系中的首位,体现政府对企业所要履行的义务,即依法履职。一个国家和一个地方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生产劳动。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因此,政府要“亲”企业,不能当“甩手掌柜”,“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的态度只会挫伤企业的积极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极为不利。政府应当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政策关怀,积极帮助解决企业健康发展所遇到的问题,才能充分激发企业动能,为一地一域发展注入澎湃动力。

  落实新型政商关系中的“清”字,关键在加强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权力具有两重性,当表现为积极的一面时,会促进企业和经济发展,反之则会阻碍企业及经济发展。换句话说,执掌公权力的领导干部既可能使企业变好,也可能使企业变坏,在不少情况下,企业的经营成败甚至取决于领导干部如何行使权力。因此,新型政商关系在“亲”之后,加了“清”的约束,就是要促进信息公开,完善制度建设,加大违法乱纪查处力度,促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而让企业把创新、资源和智慧都放在自身发展创新上,而不是用于拉拢腐蚀领导干部,谋取不正当利益。

  既充分履职,又强化监督,使政商之间如君子之交一般,既似一家“亲”,又能“清”如水,才能实现良性互动,共同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广西 盘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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