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纪委为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列问题清单——
抓重点敲警钟 《提醒函》添“辣味”
刘裕 甘士莲
“乡保障房工程未按程序公开招标,暴露了我们在工程建设审批管理中疏松的问题,我作为分管领导,对发生的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现向大家作出深刻检讨,今后,我将提升思想认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在江西省龙南县临塘乡党委召开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乡党委委员刘海波单刀直入,向“自身开炮”,作检讨、表态度、谈整改,给以往一团和气、你好我好的民主生活会,平添了一股严肃紧张的气息。
早在临塘乡党委民主生活会召开的前几日,该乡党委书记钟永华就带着一份来自县纪委的《提醒函》走进了刘海波的办公室。“海波同志,还记得你之前因为乡统建保障房未按程序公开招标受到批评教育的事吗?县纪委发出了《提醒函》,要求你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把这个问题讲清楚,我代表党组织特别提醒你,不要回避问题,要认真反思总结,扎实整改,真正做到‘吃一堑,长一智’!”
“我虚心接受组织的提醒,不瞒您说,之前我确实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这么个小问题大家应该很快就忘记了,也不想多谈,是我还没有摆正思想认识,逃避问题,我一定认真整改。”经过一番认真思考,刘海波翻出了自己之前准备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在查摆问题的部分画了一个“×”。
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民主生活会更具“辣味”,龙南县纪委以“抓重点事,盯住重点人”为原则,认真梳理2017年度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受到 “第一种形态”处理以及受到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情况,逐条列出“问题清单”,以《提醒函》的形式“点对点”反馈给有关单位党委(党组)。由党组织对相关个人进行提醒,并提出明确要求,即:个人在2017年度有问题线索反映,经谈话函询了结的,受到提醒谈话、警示谈话处置的,必须在年终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处理或受到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的,必须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讨并汇报整改情况。与此同时,该县还要求有关单位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书面向县纪委报送落实《提醒函》所列事项情况,确保事事有着落、提醒有回音。据了解,此次该县共向19名党员领导干部所在的15个单位党委(党组)“点对点”发送了《提醒函》,为开出更具“辣味”的民主生活会加了一份“催化剂”。
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该县同时将《提醒函》抄送给县委督导组,作为民主生活会督导的重要内容和抓手。“之前参加一些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我们说是监督指导,可大多时候更像是‘摆设’,会上大家多是宣扬成绩,回避问题,就算谈及也是浅谈即止,我们掌握了解的问题有限,想严肃监督却没有具体抓手,拳头打在棉花上,会议的质量就很难保证……”督导组的同志表示,现在有了具体的“问题清单”,督导工作就有了抓手,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