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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披露了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顶风违纪,出入高档会所的奢华场景。人们还记得,就在2014年4月、6月和8月,广州针对全市公园、历史建筑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情况进行了三轮清理整治。同年4月出台的《广州市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个严禁”》明文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作为时任市委书记,万庆良显然是这些规定的制定者和推动者。然而,“十个严禁”丝毫未能制约一把手本人的行为。
有些立规矩的人把制度当作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这种现象古已有之。黄宗羲在《原君》一文中这样刻画:“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今天,这样的人和事也不胜枚举。胡长清飞扬跋扈,将组织制度视为“牛栏关猫”、“随意进出”;刘铁男立志要做“人上人”,无视法纪、毫无戒惧之心 一些领导干部定规则只是为了向上级显示政绩,出禁令只是为了管别人,自己却可以游离于制度之外,凌驾于规矩之上。更有甚者,骨子里信奉“我的地盘我做主”,乐意自定规则,将制度视为权力的工具,打着制度旗号行专断之实,干着谋取私利的肮脏勾当。这无疑是对制度的践踏,对依法治国、依规管党精神的亵渎。
“制”“度”两端,一为克制,一为公平,以“止于至善”的修为克制“突破规则”的欲望,是党性品格,是政治规矩,也是人生境界。党的十八大以来,人们在赞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的时候,都不会忘记,没有中央政治局带头执行、以上率下,没有习近平总书记从我做起、以身作则,别说八项规定,就是一项规定也落实不下去。
大大小小的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权力,都可以不同程度地立规矩、定制度。须臾不可忘记的是,一个“公”字,是制度和权力共同的来源。 “公”字之下,呼唤良法,呼唤善治。出台制度、订立规矩务求公私分明,遵守规定、执行制度更必须把所有人摆进去,一视同仁。立规者首先守规,制度才有意义,否则,制度成为废纸,立规者更沦为笑柄。
规矩面前,谁都不能任性,立规者尤甚。 (林水)